【恶性淋巴瘤】射用重组人鼠嵌合抗CD30单克隆抗体-MCC-DM1偶联剂

  • 招募状态

    招募中

  • 试验评分

  • 治疗阶段

    I期

  • 药品名称

    射用重组人鼠嵌合抗CD30单克隆抗体-MCC-DM1偶联剂

  • 适应症

    复发/难治性CD30阳性外周T细胞淋巴瘤

  • 癌种

    恶性淋巴瘤

试验详情

简要入排方案

经组织病理学确诊CD30阳性的PTCL,按照2016年修订的WHO分类标准为以下亚型之一: 外周T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血管免疫母细胞性T细胞淋巴瘤、ALK+系统性间变性大T细胞淋巴瘤、结外鼻型NK/T细
CT检查具有可测量病(淋巴结病变在CT横断面影像中的最长径≥15mm,或结外病灶的最长径≥10mm

入排标准

1 18周岁~80周岁(包含界值),性别不限;
2 经组织病理学确诊CD30阳性的PTCL;
3 受试者经过至少一次全身系统性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的和/或目前尚无有效标准治疗的复发/难治的PTCL;
4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态评分为≤2分;
5 CT检查具有可测量病灶;
6 基线实验室检测结果必须符合标准;
7 首次给药前必须间隔先前的自体干细胞输注治疗至少8周;
8 患者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未接受过细胞毒药物化疗、放疗、靶向药物、免疫治疗及其他临床试验药物;前4周内未接受过重大手术治疗;或3周内未应用过免疫调节剂;或2周内未接受过以淋巴瘤为目的的激素治疗;
9 生育能力的女性/男性受试者,在研究期间以及末次用药结束后的6个月内与其伴侣没有生育计划,且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和末次用药结束后的6个月内需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10 预计生存期≥3月;
11 依从性好,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 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灶尚未控制,或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症状缓解时间<2周,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者;
2 接受过同种异体干细胞移植的患者;
3 先前接受过任何抗CD30抗体药物治疗或CD30细胞免疫治疗者;
4 正在接受其它抗肿瘤治疗者;
5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至1级及以下者,除外2级外周神经毒性和任何级别的脱发;
6 既往5年内出现过其它原发恶性肿瘤;
7 有无法控制或重要的心血管疾病且经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本研究;
8 有精神病史者;
9 左室射血分数(LVEF)< 50%;
10 具有肝纤维化或肝硬化病史以及临床体征和症状提示肝纤维化或肝硬化的患者;
11 经研究者判断不稳定性呼吸系统疾病;
12 首次给药前4周内存在活动性系统性病毒、细菌或真菌感染者;
13 筛选时HIV抗体阳性或HBsAg阳性;HBsAg阳性或HCVAb阳性;
14 对重组蛋白、鼠蛋白或对本药物辅料过敏者;
15 正接受剂量大于20 mg/天的强的松治疗的患者,或由研究者判定治疗期间可能需要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
16 怀孕或者哺乳期女性患者;
17 4周内接种过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
18 研究者认为不合适参加本研究的其他原因。

研究者信息

开展机构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河南省肿瘤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湖北省肿瘤医院,北京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患者权益

1.交通补助:每个探访150-200元/次; 2.采血补助:每个探访200元/次

项目介绍

项目介绍

登记号:CTR20211977
项目用药:射用重组人鼠嵌合抗CD30单克隆抗体-MCC-DM1偶联剂
适应症:复发/难治性CD30阳性外周T细胞淋巴瘤
疾病:恶性淋巴瘤
实验分期:I期
申办方: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区域:
试验伤害保险:有
招募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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