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为第八个世界献血日
文章导读:权利: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公民临床 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而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 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献血法还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导语:在第八个世界献血日来到的时候,我们去献血吧,献血的好处多多,能促进新陈代谢,更能挽救人的生命!
2011年6月14日,我们迎来第八个世界献血日,今年的主题为“捐献更多血液,挽救更多生命”。
我们坚信:献血让生命更灿烂,法律让生活更美好。在鼓励献血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明确以下问题:献血者、采血者、用血者都具有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 呢?一旦发生意外,如感染血液疾病、造成健康损害等,当事人又该通过什么途径维权呢?带着这些法律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市律师协会侵权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李 波律师。
献血者:日后与亲属可免费用血
“献血会不会伤身体啊”、“听说献血之后会发胖!我不想献血”、“献血有什么好处吗?”提起献血,很多人都有一种恐惧和排斥的心理。一方面是因为传统文化的影响,怕献血伤身;还有一大部分原因,是对献血者的权利义务不明了,缺乏献血的积极性。
李律师指出,根据献血法规定,献血者享有如下权利: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公民临床 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而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 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献血法还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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