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入排方案
TMB-H (至少12),要求已知,不允许知情后测
未接受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
TMB可以盲筛,排脑转,排免疫目标种:小细胞肺癌、肺腺癌、宫颈癌、子宫内膜癌、卵巢癌、神经内分泌肿瘤、甲状腺乳头或滤泡癌、头颈非鳞癌、胆管癌(无肝转)肾、尿路上皮、软组织肉瘤
入排标准
1 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 ≥ 18 周岁,性别不限。
3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无法手术切除的或转移性晚期实体瘤患者。
4 既往至少一线标准治疗疾病进展或不耐受且无满意替代治疗的晚期恶性实体瘤受试者。 注:如果辅助/新辅助治疗期间或者完成后6个月内出现复发,则认为辅助/新辅助治疗是针对晚期疾病的一线治疗。
5 未接受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
6 晚期实体瘤。
7 具有可检测TMB的组织及血液样本。
8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9 ECOG评分0或1分。
10 预期生存期≥ 12周。
11 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
12 有生育能力女性血妊娠检测阴性。研究期间男性女性受试者使用有效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 在首次用药前28天内参加其它研究性药物或研究性器械的临床试验;或2周内接受过抗肿瘤治疗。
2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在给予研究药物前14天内需要使用皮质类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进行全身治疗的受试者。
3 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可能复发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或风险的受试者。
4 在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4周内实施过外科大手术或者手术切口没有完全愈合。
5 入组前2年内患有已知的其它恶性肿瘤。
6 有症状的脑转移或脊髓压迫。
7 既往间质性肺病史。
8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年内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
9 已知会干扰符合试验要求的精神疾病或药物滥用疾病。
10 存在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病史,或活动性细菌或真菌感染。
11 未控制的肝炎病毒感染。
12 有需要引流或使用利尿剂处理的腹水,或有需要引流和/或伴有呼吸急促症状的胸水或心包积液。
13 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
14 在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4周内接受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
15 对人源化抗体或者融合蛋白有严重过敏反应病史。
16 任何其它疾病,研究者有理由怀疑患者不适合接受研究药物治疗。
研究者信息
开展机构
北京肿瘤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河南省肿瘤医院,湖南省肿瘤医院,湖南省肿瘤医院,湖南省肿瘤医院,天津市肿瘤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福建省肿瘤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辽宁省肿瘤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患者权益
1.交通补助:每个探访150-200元/次; 2.采血补助:每个探访2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