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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悟老子的《老子》(四):《老子》钩沉

养生专家

 

什么是道?

当初,老子穷毕生精力,以五千言作博大精深、言简意赅的诠释,应是最有权威的答案了。然而,在老子之后2500余年的历史长河里,又有三千余家学者不断地就此阐微发幽,汇聚而成世所罕匹的数以千万字的书海文山。而且,直到今日,时人阐发之兴不仅丝毫未减反而日见浓郁,形成“曲高和众”的特别人文景观。这也就意味着,除了老子本人之外,道的“定义”尚有3000多个“修订”本,且数目还在不断增加。

那么,究竟什么是道呢?能不能用现代的语言文字加以表述呢?答曰:“难。”如果一定要“讨个说法”,那么,只能勉强地说:老子的“道”,指的是构成宇宙万物最根本的规律和最基本的实体的统一体。之所以说“勉强”,是因为语言和文字,在漫长的岁月里不断地处于形成、发展、淘汰、变化、引伸的过程中。而老子所要阐明的“道”,则是永恒的客观存在。以变化的信息符号去规范永恒,偏差是显而易见的。

既然,如此之勉强,又何必费这么大的劲去“讨个说法”呢?这就是老子的“老子”开宗明义第一章所要阐明的问题之一。

“可道”与“恒道”

老子的《老子》,分《道篇》与《德篇》。汉以前,《德篇》为上篇,《道篇》为下篇。汉时,次序颠倒,改为目前模样。东汉初年,为方便阅读,将其分为八十一章,成为今日较流行之通用本。第一章共61字,为全书总脉。

“道,可道,非恒道。”这是老子告诉读者如何悟道的首句,其重要意义自非同一般。这里可能有两层意思,其一:道,是可以用语言文字表达的(‘可道’)。不过,所表达的只是“世俗之道”而不是老子心目中的“永恒之道”(‘非恒道’)。其二:道,虽然可以用语言文字表达,但是,所能表达的程度(‘可道’),同“永恒之道”的真实存在总是有偏离的(‘非恒道’)。故尔,老子不得不于篇首郑重说明,提醒读者把握理解分寸。

这两层意思是有差别的。前者强调世俗对“道”的理解与老子心目中的“永恒之道”是不相同的。而后者,则强调现有的语言文字在表达永恒之道时的局限性。虽然,老子的告诫两层意思都有,但是,如果联系下文,就会明显地觉察,老子更担心的是后者。“名”不符“实”或者说“词”不达“意”所造成的对“永恒之道”的误解,将是巨大的。纵观后世注老释老的千姿百态,就会理解老子当初的忧虑,实在有先见之明。

“无名”或“有名”

“名,可名,非恒名”。这是老子对事物的语言文字表达(名)同客观存在之间差距的进一步提示。人们根据主观认识程度而对世界万物加以命名,这是无可厚非的(可名)。需要提醒的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由无知而有知,由知之甚少而知之渐多,但是,永远没有认识完全的一天。因此,事物的表达(名)同客观存在之间,会越来越接近,越来越贴切,但不可能做到绝对、完全的相符(非恒名)。

地上本无路,人走多了,荒野就出现了路。当人们发现有更便捷的通道时,新路逐渐形成,老路逐渐荒废,堙没。新名与旧名更迭的规律不就是这样的吗。但是,对于正处于认识启蒙阶段,尚未取得公识,且深奥难懂的复杂事物,恐怕就没有那么轻松了。“名”不符“实”所带来的误解,有时候是非常巨大的。

但是,老子并不因之否定万物的从“无名”到“有名”过程的积极意义。认为,当人们不认识其存在时,当然不会为其命名,故曰:“无名,万物之始。”只有当人们结束了对该事物的无知状态之后,才会出现对该事物的命名。认识一个,就命名一个,于是一个个曾经是“无名”的未知事物相继涌入人类视野之内,不断加入“有名”的行列。可见,万物之“有名”,是人类智慧进步的表现。故尔,老子把对事物的“命名”,看作是认知万物的催生过程。所以说:“有名,万物之母。”

随着人们对已经“有名”的事物认识的积累,就会出现对所做出的命名和定义加以修正、改进、更名乃至删除。也即所谓的“长之、育之、疗之、毒之”(王弼注语)的过程。“名”亦因之越来越符“实”。因此,老子是以积极的态度加入了使万物“有名”的大军中的。尽管他为自己新发现的命名深感为难,但是还是勉强地将其定名为“道”(“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事实证明,自从“老子之道”被形之文字后,2500年来被越来越多智者所认同、所发挥、所深化,“道”的轮廓越来越清晰,充分体现“有名”的意义与价值。

已知的世界很精彩,未知的世界更精彩。这是老子通过对“可道”之道与“恒道”之道;“无名”万物与“有名”万物的分析想要告诉后来者的。只要方法正确,有志者定能不断跨越“可道”与“恒道”间的鸿沟;缩小未知世界的领域,扩展已知世界的范围,深刻认识宇宙万物的根本规律——道。

“无欲”观和“有欲”观

老子修道的方法的确很特别,但是,并不难理解:“恒有欲也;以观其徼;恒无欲也,以观其妙。”这就是老子的有欲观和无欲观。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有欲”,并非常人七情六欲之“欲”。为避免误会,老子特别作了说明:“吾欲独异于常人,而贵食母。”(道德经第二十章)。我的“欲”同别人完全不一样,特别看重(贵)对万事万物之本源(母)穷追、深究(食)。因此,所谓“有欲”观法就是对事物发生、发展、消亡过程进行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穷追深究、观察分析,从中发现规律性的形轨(徼)。反之,则为“无欲”观法。与前者不同的是,本法需要研究者屏除所有杂念,抛开后天识神的一切干扰,包括由“有欲观法”所取得的认识,直接面对大自然,从中把握浩瀚宇宙的脉搏,感悟其内在神韵。

理解虽然容易,实现却相当艰难。因此,两欲观法共同的要求是:“恒”(恒无欲和恒有欲),均必须持之以恒。因为,前者的成就是依靠经验的充分积累而得以完善。没有平时的不懈的努力——博览群书,观察研究,反复分析与归纳是无法达到目的的。而后者的结果则全凭灵感的潜默沟通方能得以升华。这除了需要雄厚的“有欲”观法积累的知识基础外,尚须进行艰苦卓绝的身心锻炼。“排除杂念”且要持之以“恒”,谈何容易。“抛开识神干扰”且要持之以恒,则更是难上加难,但必须做到。否则,难以排除种种先入为主的杂念,不能保证使自己处于“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无欲”状态,最终,也就难以保证对客观世界真正“客观”观察的质量。

“有欲”观对事物的认识由“形”(徼)而及于“神”(妙);无欲观则由“神”而及于“形”。两欲观法互相配合,由“徼”及“妙”,又由“妙”及“徼”,互为体用、反复验证,直至完美获取宇宙真实的神形全貌。故尔,老子强调,“有欲观法”和“无欲观法”并无此厚彼薄之分,曰:“此两者,同出而异名。”两欲观法均为揭开宇宙奥妙之必不可少的方法,而且都源于人类的智慧(神),故曰:“同出”。所不同的是,有欲观法擅长发挥“识神”的作用;无欲观法则擅长激励“元神”的潜力,二者均为“神”不可分割的部分。用于认识宇宙,殊途而同归,并无高低的区别,所以说是“异名”。

老子认为这两种观法俱有极高的发幽解昧能力,故曰:“同谓之玄”。事实上《老子》八十一章,无处不闪烁着“有欲”和“无欲”观法相辅相成的光彩:时而见“有欲”观锋芒毕露之灼见,但却隐隐涵括“无欲”观灵感的真悟;时而感“无欲”观精妙绝伦的展现,却又深深反映“有欲”观研究的精彩。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混然一体。这两种研究方法,各自己经十分超群(玄),两种方法出神入化,天衣无缝地配合,更是妙不可言(玄之又玄)。因此,是认识宇宙,解开一切奥妙的钥匙(众妙之门)。

附:道德经第一章原文

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

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恒无欲也,以观其妙;恒有欲也,以观其徼。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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