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入排方案
1.年龄18周岁至70周岁;2.ECOG评分:0~1分;3.预计生存期≥3个月;4.治疗前4周内未接受过系统性皮质类固醇药物治疗;5.无法切除或己发生转移的晚期实体瘤,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疾病进展,或无法耐受化疗、靶向治疗以及除对PD-1/PD-L1、抗PD-L2抗体或抗 CTLA-4抗体治疗或作用于T细胞协同刺激或检査点通路的任何其他抗体以外的其它免疫治疗等),或缺乏有效治疗方法的患者;` 注:以上为主要参加标准,最终入组情况以项目医生为准。
入排标准
1 年龄18~70岁(包含边界值),男女均可;
2 ECOG 评分:0~1分;
3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实体瘤;
4 按照 RECIST 1.1标准,受试者必须有至少1个可经CT或MRI检查的可测量靶病灶;
5 预计生存期≥3个月
6 主要器官功能正常(在入组前14天),即符合相关实验室检查标准;
7 有生殖能力的男性或有怀孕可能性的女性,必须在试验过程中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且在最后一次给药后继续避孕12个月;
8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在首次给药前72小时内检测尿妊娠阴性,若尿妊娠阳性或无法确证阴性,需进行血妊娠进一步检测;
9 受试者自愿加入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排除标准
1 既往接受过抗PD-1、抗PD-L1、抗PD-L2治疗;
2 已知对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药物及其组分过敏者;
3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4 HIV检测结果阳性;
5 活动性乙型或丙型肝炎患者;
6 有明确活动性结核病史;
7 既往两年内接受系统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允许相关的替代治疗;
8 其他可能影响方案依从性或干扰结果解释的严重的、无法控制的伴随疾病,包括活动性机会性感染或进展期(严重)感染、不能控制的糖尿病、心血管疾病;
9 治疗开始前4周内接受活疫苗接种;
10 既往接受过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
11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史者;
12 既往5年内有其它恶性肿瘤病史;
13 根据研究者的观点,可能会增加参加研究相关的风险、或者可能干扰研究结果的解释的其它重度、急性或慢性医学疾病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异常。
4、试验分组
研究者信息
开展机构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天津市肿瘤医院,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山西省运城市中心医院,临沂市肿瘤医院,泰安市中心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淄博岜山万杰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省肿瘤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郑州市中心医院
患者权益
交通补贴:1-200元/次 采血补贴:1-200元/次 (具体详细补助政策,以中心ICF中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