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法林钠片
Orion Corporation Orion Phar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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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华法林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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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可乐定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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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3毫克/片 |
75ug*100片 |
| 剂型 | -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华法林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可乐定。 |
| 性状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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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Orion Corporation Orion Pharm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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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J20171095 |
国药准字H32021681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需长期持续抗凝的患者。1. 能防止血栓的形成及发展,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2. 治疗手术后或创伤后的静脉血栓形成,并可作心肌梗死的辅助用药。3. 对曾有血栓栓塞病患者及有术后血栓并发症危险者,可予预防性用药。 |
1. 高血压(不作为第一线用药)。2. 高血压急症。3. 偏头痛﹑绝经期潮热﹑痛经,以及戒绝阿片瘾毒症状。 |
| 用法用量 | 1.口服,成人常用量:避免冲击治疗口服第1~3天3~4mg(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半量即可),3天后可给维持量一日2.5~5mg(可参考凝血时间调整剂量使INR值达2~3)。2.因本品起效缓慢,治疗初2天由于血浆抗凝蛋白细胞被抑制可以存在短暂高凝状态,如须立即产生抗凝作用,可在开始同时应用肝素,待本品充分发挥抗凝效果后再停用肝素。 |
1 降低血压口服,起始剂量0.1mg,一日2次;需要时隔2~4天递增,每日0.1~0.2mg。常用维持剂量为0.3~0.9mg/日,分2~4次口服。严重高血压需紧急治疗时开始口服0.2mg,继以每小时0.1mg,直到舒张压控制或总量达0.7mg,然后用维持剂量。2 绝经期潮热一次0.025~0.075mg,每日2次。3 严重痛经口服0.025mg,每日2次,在月经前及月经时,共服14日。4 偏头痛一次0.025mg,每日2~4次,最多为0.05mg,每日3次。5 极量一次0.6mg,一日2.4mg。 |
| 不良反应 | 1.过量易致各种出血。2.早期表现有瘀斑﹑紫癜﹑牙龈出血﹑鼻衄﹑伤口出血经久不愈,月经量过多等3.出血可发生在任何部位,特别是泌尿和消化道。肠壁血肿可致亚急性肠梗阻,也可见硬膜下颅内血肿和穿刺部位血肿。4.偶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瘙痒性皮疹,过敏反应及皮肤坏死。5.大量口服甚至出现双侧乳房坏死,微血管病或溶血性贫血以及大范围皮肤坏疽。6.一次量过大的尤其危险。 |
大部分不良反应轻微,并随用药过程而减轻。 常见:最常见口干(与剂量有关),昏睡,头晕,精神抑郁,便秘和镇静,性功能降低和夜尿多,瘙痒,恶心﹑呕吐,失眠,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和风疹,疲劳,直立性症状,紧张和焦躁,脱发,皮疹,厌食和全身不适,体重增加,头痛,乏力,戒断综合征,短暂肝功能异常。 少见:肌肉关节痛,心悸﹑心动过速﹑心动过缓,下肢痉挛,排尿困难,男性乳房发育,尿潴留,更少见有多梦﹑夜游症﹑烦躁不安﹑兴奋﹑幻视幻听﹑谵妄﹑雷诺现象﹑心力衰竭,心电图异常如传导紊乱﹑心律失常﹑发烧﹑短暂血糖升高﹑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肝炎和腮腺炎等。 |
| 禁忌 | 肝肾功能损害﹑严重高血压﹑凝血功能障碍伴有出血倾向﹑活动性溃疡﹑外伤﹑先兆流产﹑近期手术者禁用。妊娠期禁用。老年人或月经期应慎用。 |
对可乐定过敏者。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 易通过胎盘并致畸胎.妊娠期使用本品可致\"胎儿华法林综合征,发生率可达5%~。0%.表现为骨骺分离﹑鼻发育不全﹑视神经萎缩﹑智力迟钝,心﹑肝﹑脾﹑胃肠道﹑头部等畸形.妊娠后期应用可致出血和死胎,故妊娠早期2个月及妊娠后期。 个月禁用本品.遗传性易栓症孕妇应用本品治疗时可给予小剂量肝素并接受严密的实验监控。2. 少量华法林可由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每日服 5~10mg,血药浓度一般为0.48~1.8μg/ml,乳汁及婴儿血浆中药物浓度极低,对婴儿影响较小. |
动物研究发现对胎仔有害,人体研究尚不充分。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此药只有必要时方可应用于妊娠及哺乳期妇女。 |
| 儿童用药 | 应按个体所需调整剂量。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老年人应慎用,且用量应适当减少并个体化。 |
老年人对降压作用较敏感,肾功能随年龄增长降低,应用时须减量,并注意防止体位性低血压。 |
| 药理作用 | 口服胃肠道吸收迅速而完全,生物利用度高达100%。吸收后与血浆蛋白结合率达98%~99%,能透过胎盘,母乳中极少。主要由肺、肝、脾和肾中储积。由肝脏代谢,代谢产物由肾脏排泄。服药后12~18小时起效,36~48小时达抗凝高峰,维持3~6d,t1/2约37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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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严格掌握适应症,在无凝血酶原测定的条件时,切不可滥用本品。2.个体差异较大,治疗期间应严密观察病情,并依据凝血酶原时间INR值调整用量。治疗期间还应严密观察口腔黏膜﹑鼻腔﹑皮下出血及大便隐血﹑血尿等,用药期间应避免不必要的手术操作,选期手术者应停药7天,急诊手术者需纠正PTINR值≤1.6,避免过度劳累和易致损伤的活动。3.若发生轻度出血,或凝血酶原时间已显著延长至正常的2.5倍以上,应即减量或停药。严重出血可静注维生素Kl10~20mg,用以控制出血,必要时可输全血﹑血浆或凝血酶原复合物。4.于本品系间接作用抗凝药,半衰期长,给药5~7日后疗效才可稳定,因此,维持量足够与否务必观察5~7天后方能定论。 |
(1)长期用药由于液体潴留及血容量扩充,可产生耐药性,降压作用减弱,但加利尿剂可纠正。(2)治疗时突然停药或连续漏服数剂,可发生血压反跳性增高。多于12~48小时出现,可持续数天,其中5%~20%的病人伴有神经紧张、胸痛、失眠、脸红、头痛、恶心、唾液增多、呕吐、手指颤动等症状。日剂量超过1.2mg或与b受体阻滞剂合用时,突然停药后发生反跳性高血压的机会增多。因此,停药必须在1~2周内逐渐减量,同时加以其他降压治疗。血压过高时可给二氮嗪或a阻滞剂,或再用本品。若手术必须停药,应在术前4~6小时停药,术中静滴降压药,术后复用本品。(3)为保证控制夜间血压,每天末次服药宜在睡前。(4)下列情况慎用:脑血管病、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精神抑郁史、近期心肌梗死、雷诺病、慢性肾功能障碍、窦房结或房室结功能低下、血栓闭塞性脉管炎。(5)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使直接抗球蛋白(Coombs)实验弱阳性,尿儿茶酚胺和香草杏仁酸(VMA)排出减少。 |
| 药物相互作用 | 1. 增强本品抗凝作用的药物有:阿司匹林、水杨酸钠、胰高血糖素、奎尼丁、吲哚美辛、保泰松、奎宁、利尿酸、甲磺丁脲、甲硝唑、别嘌呤醇、红霉素、氯霉素、某些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头孢菌素类、苯碘达隆、西米替丁、氯贝丁酯、右旋甲状腺素、对乙酰氨基酚等。2. 降低本品抗凝作用的药物:苯妥英钠、巴比妥类、口服避孕药、雌激素、考来烯胺、利福平、维生素K类、氯噻酮、螺内酯、扑痛酮、皮质激素等。不能与本品合用的药物:盐酸肾上腺素、阿米卡星、维生素B12、间羟胺、缩宫素、盐酸氯丙嗪、盐酸万古霉素等。3. 本品与水合氯醛合用,其药效和毒性均增强,应减量慎用。维生素K的吸收障碍或合成下降也影响本品的抗凝作用。 |
1. 与乙醇﹑巴比妥类或镇静药等中枢神经抑制药合用,可加强中枢抑制作用。2. 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可加强降压作用。3. 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后停药,可增加可乐定的撤药综合征危象,故宜先停用β-受体阻滞剂,再停可乐定。4. 与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减弱可乐定的降压作用。可乐定须加量。5. 与非甾体类抗炎药合用,减弱可乐定的降压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