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支气管哮喘的预防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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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仑司特半水合物。 |
麻黄、石膏、连翘、黄芩、桑白皮、炒苦杏仁、前胡、清半夏、陈皮、浙贝母、牛蒡子、山银花、大黄、桔梗、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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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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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097 |
国药准字Z2020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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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支气管哮喘的预防和治疗。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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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每日2次,每次225mg(本品2粒),餐后服用。根据年龄可适当增减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疗程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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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主要反应是皮疹、搔痒,腹痛、胃部不适、腹泻、呕吐及GOT、GDT上升等肝功能异常。 重大副作用:偶见白血球减少(初期症状:发热、咽喉痛、全身倦怠感等),血小板减少(初期症状:紫斑、鼻出血、牙龈出血等出血倾向),若出现这类症状,应中止服用并采取适当措施。 其他的副作用:偶见麻木、震颤、失眠、嗜睡、头痛、关节痛、倦怠感、发热、浮肿等。 |
临床试验期间未发现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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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关妊娠期服药的安全性尚未明确。对孕妇或可能已经怀孕的妇女,只有在判断治疗上有益性大于危险性的情况下,慎重给药。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故儿童不宜使用。老年用药:高龄患者,因其肝肾功能多有减退,故给药应减量。 |
儿童注意事项:暂无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暂无 老人注意事项: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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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支气管哮喘的预防和治疗。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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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可选择性地结合并拮抗白三烯受体(与支气管哮喘的主要发病机制密切相关),从而抑制支气管收缩、血管高渗透性、粘膜水肿和气道过敏反应,改善支气管哮喘患者的临床症状和肺功能。 |
本品可减少氨水致小鼠咳嗽次数及枸橼酸致豚鼠咳嗽次数,延长咳嗽潜伏期;抑制豚鼠氯化乙酰胆碱与磷酸组织胺混合液引起的哮喘及卵蛋白致敏豚鼠的支气管痉挛;增加小鼠气管酚红排泌量及大鼠毛细管排痰量。 毒理研究:大鼠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结果显示,本品29.36、14.68、7.34g生药/kg(根据体表面积折算约为人体临床用量等效剂量的13倍、6倍、3倍)剂量灌胃给药连续26周,恢复期4周,与空白对照组比较,本品29.36和14.68g生药/kg剂量组给药期间部分受试动物出现偶发一过性狂躁,均持续不足一周后消失;29.36g生药/kg剂量组少部分动物出现短时耳廓局部痈肿疮疡;组织病理学结果显示,29.36g生药/kg剂量组肝脏和肾脏混浊肿胀的发生率及病变程度、心室壁或室间隔心肌出现局限性灶性坏死的动物例数及病变程度均高于空白对照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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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服用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4.避免与CYP3A4强抑制剂或诱导剂合用。 |
1.本品含麻黄,运动员慎用。 2.本品含麻黄,用药期间应关注心率、心律的变化,如有不适及时就医。 3.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用于体温>37.5℃、血常规白细胞总数或中性粒细胞百分比>1.1×ULN者。 4.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 5.脾虚便溏者慎用。 6.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尚无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 9.本品尚无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的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