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轻度-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本品不适用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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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缬沙坦80mg,氢氯噻嗪12.5mg。 |
黄芪、人参、附子、丹参、葶苈子、泽泻、玉竹、桂枝、红花、香加皮、陈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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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润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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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206 |
国药准字Z20040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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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轻度-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本品不适用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
益气温阳,活血通络,利水消肿。用于冠心病、高血压病所致轻、中度充血性心力衰竭证属阳气虚乏,络瘀水停者,症见心慌气短,动则加剧,夜间不能平卧,下肢浮肿,倦怠乏力,小便短少,口唇青紫,畏寒肢冷,咳吐稀白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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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推荐剂量每日一次,每次一片。其余详见说明书。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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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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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胆汁性肝硬化或胆汁郁积。无尿症。在2型糖尿病患者合用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S)(包括缬沙坦)或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Ls)与阿利吉仑(见【药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育龄妇女:作为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RAAS)的药物,准备妊娠的妇女应禁用复代文。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处方中涉及作用于RAAS的药物时。应告诉育龄妇女妊娠期间服用这些药物的可能危害。妊娠期:作为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孕妇(见【禁忌】)应禁用复代文。根据血管紧张素的损害。在妊娠的第4-6个月和第7-9个月,在宫中接触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RAAS系统的药物类别)可导致胎儿伤害和死亡。另外,回顾性数据显示,最初的三个月使用血管紧张素(ACE)抑制剂的患者有出现潜在的出生缺陷的风险。有报道孕妇在误服缬沙坦后出现自发性流产,羊水过少,新生儿肾功能不全的情况。在宫内接触噻嗪类利尿剂(包括氢氯噻嗪),可引起胎儿或新生儿黄疸或血小板减少,并且可能与其它发生在成人中的不良反应相关。如果在用药期间发现妊娠,应尽快停药,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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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轻度-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本品不适用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
益气温阳,活血通络,利水消肿。用于冠心病、高血压病所致轻、中度充血性心力衰竭证属阳气虚乏,络瘀水停者,症见心慌气短,动则加剧,夜间不能平卧,下肢浮肿,倦怠乏力,小便短少,口唇青紫,畏寒肢冷,咳吐稀白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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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首先运用络病学说探讨慢性心衰中医病理机制,提出心气虚乏、运血无力是充血性心衰发生的中医病机之本,络脉瘀阻是其中心环节,津液不循脉络运行渗出脉外而为水湿之邪发为水肿,瘀血水饮阻滞络脉,日久结聚成形导致心络络息成积是其发展加重的结果,指出其与西医学近年提出的早期神经内分泌系统激活引起血流动力学改变,进而导致心室重塑是心衰发生发展的基本机制的新概念相吻合,具有理论创新性。 确立“益气温阳,活血通络,利水消肿”的治则组成芪苈强心胶囊,益气温阳治其本,辅以活血通络,使气旺血行络通,阻断血瘀络阻的病理中心环节,兼用利水消肿治其标,既能缓解心衰症状,又能改善患者长期预后,标本兼治,组方独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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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定期监测血压;5.避免与钾盐或保钾利尿剂合用。 |
临床应用时,如果正在服用其它治疗心衰的药物,不宜突然停用。打开防潮袋后,请注意防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