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肾功能不全、长期便秘以及胃排空缓慢者慎用。 3.不得同时使用其他含铋制剂。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治疗期间禁止饮酒,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6.高血压、心脏病、反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等患者慎用。 7用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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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慢性胃炎及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烧心)、反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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