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 司帕沙星胶囊
【规格】: 0.1g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司帕沙星。
【剂型】: 胶囊剂
【功能主治】: 本品可用于由敏感菌引起的轻﹑中度感染,包括:|1.呼吸系统感染:如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中耳炎﹑副鼻窦炎﹑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等。|2.肠道感染:如细菌性痢疾﹑伤寒﹑感染性肠炎﹑沙门氏菌肠炎等。|3.胆道感染:如胆囊炎﹑胆管炎等。|4.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如膀胱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淋菌性尿道炎﹑非淋菌性尿道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子宫颈炎﹑前庭大腺炎等及由溶脲脲原体﹑沙眼衣原体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5.皮肤﹑软组织感染:如脓疱疮﹑集族性痤疮﹑毛囊炎﹑疖﹑疥肿﹑痈﹑丹毒﹑蜂窝组织炎﹑淋巴结炎﹑淋巴管炎﹑皮下脓肿﹑汗腺炎﹑乳腺炎﹑外伤及手术伤口感染等。|6.口腔科感染:如牙周组织炎﹑牙冠周炎﹑颚炎等。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0.1~0.3g,最多不超过0.4g,一日1次,疗程一般5~10日,可据病种及病情适当增减疗程。
【药品相互作用】: 1.同依诺沙星﹑诺氟沙星﹑环丙沙星一样,本品与非甾体抗炎药(如联苯丁酮酸﹑丙酸衍生物等)合用时,罕有引起痉挛的报告。|2.本品与含有铝﹑镁﹑铁的抗酸药和硫糖铝合用时,可降低本品的吸收,从而降低疗效,若需服用应间隔4小时。|3.本品与茶碱﹑咖啡因﹑法华林﹑西米替丁合用时不影响后者血浆浓度。|4.与地高辛﹑丙磺舒合用不影响本品的药代动力学。|5.服用本品4小时后才可服用含金属离子的营养剂和含锌﹑铁﹑钙的维生素。6.本品不宜与阿司咪唑﹑特非那丁﹑西沙必利﹑红霉素﹑喷他脒﹑吩噻嗪﹑三环类抗忧郁药﹑丙吡胺﹑胺碘酮合用。
【注意事项】: 1.光敏患者慎用或禁用。|2.用药期间,应尽可能避免接触日光、暴晒。若有光敏症状产生,如皮疹、瘙痒、水疱等,必须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治疗。|3.肝、肾功能异常者应慎用或适当降低剂量。|4.有癫痫史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慎用。|5.可能有QT延长的患者,如心脏病患者(心律失常、缺血性心脏病等)、低钾血症、低镁血症,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者等,应慎用本品。|6.高龄者慎用本药,若使用应适当降低用量。|7.与牛奶、食物同服不影响本品的吸收。|8.服用本品后分枝结核杆菌检查可能呈假阳性。
【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反应:如恶心、呕吐、食欲缺乏、上腹部不适、软便、腹泻、腹胀、便秘、血便、口腔炎等。|2.过敏反应:如皮疹、发热、局部发红、水肿、瘙痒、水疱、红斑、光敏反应、充血等。|3.中枢神经系统:头痛、头昏、烦燥、失眠、痉挛、震颤等。|4.实验室检查:GOT、GPT、ALP、LDH、BUN、γ-CTP、血肌酐及总胆红素升高,也可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及白细胞、红细胞、血红蛋白和血小板降低等;国外有QT轻度延长的报告。|5.其他:偶见肌腱炎、假膜性肠炎、间质性肺炎、休克、过敏综合征(呼吸困难、浮肿、声音嘶哑、潮红、瘙痒症等)、眼粘膜综合征(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低血糖、麻木感、不舒服感、疲倦感等。
【禁忌】: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氟喹诺酮类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氟喹诺酮类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肾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药物毒理】: 尚不明确
【药代动力学】: 1.健康成人空腹单次口服本品0.4g,服药后4小时左右达血药峰浓度(Cmax),血消除半衰期(t1/2?)约为16小时左右,口服后主要在小肠吸收,在胃内几乎不吸收。本品血浆蛋白结合率为42%~44%。高龄者单次口服150mg,血药峰浓度(Cmax)为1.72μg/mL,平均血消除半衰期(t1/2?)约为26小时左右。|2.本品口服吸收后体内分布广泛,主要分布于胆囊(约为血药浓度的7倍);其次为皮肤、前列腺、子宫、卵巢、耳、鼻、喉组织、痰液、前列腺液、尿液及乳汁中(约为血药浓度的1.5倍);再次为唾液、泪液(约为血药浓度的0.7~0.8倍);最低为眼房水及脊髓液。健康成人单次口服本品200mg后72小时,用药量的12%以原形药物及29%以葡萄醛酸共轭物从尿中排泄,51%以原形药物从粪便中排泄。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