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各种类型抑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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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博乐欣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盐酸文拉法辛,其化学名为:(±)-1-[2-(二甲胺基)-1-(4-甲氧苯基)乙基]-环己醇盐酸盐。 |
主要成分为牛黄、水牛角浓缩粉、麝香、珍珠、朱砂、雄黄、黄连、黄苓、栀子、郁金、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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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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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150 |
国药准字Z11020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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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各种类型抑郁症。 |
清热解毒、镇惊开窍。用于热病、邪气入心包、高热惊厥、中风昏迷及脑炎、中毒性脑病、脑出血、败血症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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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起始剂量为37.5mg/日,分两次或三次进餐时服用。 2.根据病情和耐受性可以逐渐增加剂量,一般情况最高剂量为225mg/日,分三次口服。 3.增加的剂量达75mg/天,至少应间隔4天。 4.对于严重的抑郁症患者,可增加至375mg/日,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一丸,一日一次;小儿三岁以内一次1/4丸,四岁至6岁一次1/2丸,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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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博乐欣过敏者及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禁用。 |
有文献报道不当使用本品致体温过低,亦有个别患者引起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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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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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各种类型抑郁症。 |
清热解毒、镇惊开窍。用于热病、邪气入心包、高热惊厥、中风昏迷及脑炎、中毒性脑病、脑出血、败血症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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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通常在治疗早期发生,部分存在剂量相关性,常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头痛、虚弱、出汗、嗜睡、失眠、头晕、神经质、口干、焦虑、厌食、体重下降、皮疹、男性射精异常或阳痿。 2.较少发生的不良反应有心动过速、血压升高及肾功能异常、血清胆固醇轻度升高、视力模糊、可逆性骨髓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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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躁狂史和癫痫的患者应慎用博乐欣。癫痫发作应停用博乐欣。 2.有心脏病、高血压及甲状腺疾病、血液病患者应慎用博乐欣。 3.有中等肝硬化的患者,应降低50%的剂量,有轻度到中度肾损坏的病人,每日剂量降低25%。 4.目前尚无有关和电休克联合治疗的经验。 5.停药时应逐渐减少剂量,已应用博乐欣6周或更长时间,应在两周内逐渐减量。 6.用药期间避免饮酒。 7.驾驶/操纵机器:临床证明,服用博乐欣后,对认知功能或精神活动没有影响,然而与所有精神类药物一样,病人在驾车或操纵机器时,应小心谨慎。 |
1.本品为热闭神昏所设,寒闭神昏不得使用。2.本品处方中含麝香,芳香走窜,有损胎气,孕妇慎用。3.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油腻之品,以免助火生痰。4.本品处方中含朱砂、雄黄,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在治疗过程中如出现肢寒畏冷,面色苍白,冷汗不止,脉微欲绝,由闭证变为脱证时,应立即停药。6.高热神昏,中风昏迷等口服本品困难者,当鼻饲给药。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人使用本品应遵医嘱。8.运动员慎用。9.过敏体质者慎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