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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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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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硝唑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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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250ml:诺氟沙星0.4g与葡萄糖12.5g |
0.2g |
| 剂型 | 注射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诺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硝唑。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4020032 |
国药准字H14021497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用于治疗肠道和肠外阿米巴病,还可以用于治疗阴道滴虫病,小袋虫病和皮肤利什曼病,麦地那龙线虫感染等。 |
|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0.2~0.4g,一日2次,以每分钟30~40滴的速度静脉滴注,7~14日为一疗程。 |
1.成人常用量: (1)肠道阿米巴病,一次0.4~0.6g,一日3次,疗程7日;肠道外阿米巴病,一次0.6~0.8g,一日3次,疗程20日。 (2)贾第虫病,一次0.4g,一日3次,疗程5~10日。 (3)麦地那龙线虫病,一次0.2g,每日3次,疗程7日。 (4)小袋虫病,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5日。 (5)皮肤利什曼病,一次0.2g,一日4次,疗程10日。间隔10日后重复一疗程。 (6)滴虫病,一次0.2g,一日4次,疗程7日;可同时用栓剂,每晚0.5g置入阴道内,连用7~10日。 (7)厌氧菌感染,口服每日0.6~1.2g,分3次服,7~10日为一疗程。 2.小儿常用量: (1)阿米巴病,每日按体重35~50mg/kg,分3次口服,10日为一疗程。 (2)贾第虫病,每日按体重15~25mg/kg,分3次口服,连服10日;治疗麦地那龙线虫病,小袋虫病,滴虫病的剂量同贾第虫病。 (3)厌氧菌感染,口服每日按体重20~50mg/kg。 |
| 不良反应 | 1.胃肠道反应 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 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 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障碍﹑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15~30%病例出现不良反应,以消化道反应最为常见,包括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部绞痛,一般不影响治疗;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眩晕,偶有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多发性神经炎等,大剂量可致抽搐。少数病例发生荨麻疹、潮红、瘙痒、膀胱炎、排尿困难、口中金属味及白细胞减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 禁忌 | 1.对本品及任何一种其他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3.糖尿病患者禁用。 |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故孕妇禁用。也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或应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儿童用药 | 本品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参照用法用量。 |
|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面部潮红、胸闷等,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l5-30%病例出现不良反应,以消化道反应最为常见,包括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部绞痛,一般不影响治疗,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眩晕,偶有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多发性神经炎等,大剂量可致抽搐。少数病例发生荨麻疹、潮红、瘙痒、膀胱炎、排尿困难、口中金属味及白细胞减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静脉注射,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诺氟沙星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进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5.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6.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的患者服用本品时,极个别可能发生溶血反应。|7.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可致重症肌无力症状加重,呼吸肌无力而危及生命。重症肌无力患者应用喹诺酮类包括本品时,应特别谨慎。|8.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使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故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9.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
1.对诊断的干扰:本品的代谢产物可使尿液呈深红色。2.原有肝脏疾患者剂量应减少。出现运动失调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应停药。重复一个疗程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3.本品可抑制酒精代谢,用药期间应戒酒,饮酒后可能出现腹痛、呕吐、头痛等症状。 |
| 药物相互作用 | 1.尿碱化剂可减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导致结晶尿和肾毒性。|2.与茶碱类合用时可能由于与细胞色素P450结合部位的竞争性抑制,导致茶碱类的肝清除明显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血药浓度升高,出现茶碱中毒症状,如恶心、呕吐、震颤、不安、激动、抽搐、心悸等,故合用时应测定茶碱类的血药浓度和调整剂量。|3.与环孢素合用,可使其的血药浓度升高,必须监测环孢素血药浓度,并调整剂量。|4.与抗凝药华法林合用时可增强后者的抗凝作用,合用时应严密监测患者的凝血酶原时间。丙磺舒可减少本品自肾小管分泌约50%,合用时可因本品血浓度增高而产生毒性。|5.本品与呋喃妥因具拮抗作用,不推荐联合应用。|6.本品干扰咖啡因的代谢,从而导致咖啡因清除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并可能产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 |
本品能增强华法林等抗凝药物的作用。与土霉素合用可干扰甲硝唑清除阴道滴虫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