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指导】: 成人首次剂量通常为10BU,维持量可视病人情况酌情给予,一般为5BU,隔日一次,药液使用前用100ml以上的生理盐水稀释,静脉点滴1小时以上。下列情况首次使用量应为20BU,以后维持量可减为5BU。1.给药前血纤维蛋白原浓度达400mg/dl以上时。2.突发性耳聋的重症患者。急性脑梗死患者,首次剂量为10BU,另二次各为5BU,隔日一次,共三次。使用前用250ml生理盐水稀释,静脉点滴1小时以上。此后应有其他治疗脑梗死药物继续治疗。通常疗程为一周,必要时可增至3周;慢性治疗可增至6周,但在延长期间内每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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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脉管炎,耳聋,脑梗塞,肺栓塞,脑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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