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脉管炎,耳聋,脑梗塞,肺栓塞,脑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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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是单一成份的类凝血酶,为丝氨酸蛋白酶的一种,无化学名称,一般名称为巴曲酶(Batroxobin)。化学结构式:直链糖蛋白类化合物。碳水化合物含量约13%。N-末端氨基酸为缬氨酸;氨基酸的主要组成是天冬氨酸。分子量:约36,000。本品所含辅料:氯化钠0.9%;三氯叔丁醇0.3%;盐酸适量。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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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托毕西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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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295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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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脉管炎,耳聋,脑梗塞,肺栓塞,脑梗死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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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首次剂量通常为10BU,维持量可视病人情况酌情给予,一般为5BU,隔日一次,药液使用前用100ml以上的生理盐水稀释,静脉点滴1小时以上。下列情况首次使用量应为20BU,以后维持量可减为5BU。1.给药前血纤维蛋白原浓度达400mg/dl以上时。2.突发性耳聋的重症患者。急性脑梗死患者,首次剂量为10BU,另二次各为5BU,隔日一次,共三次。使用前用250ml生理盐水稀释,静脉点滴1小时以上。此后应有其他治疗脑梗死药物继续治疗。通常疗程为一周,必要时可增至3周;慢性治疗可增至6周,但在延长期间内每次用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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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列患者禁用:1.有出血患者(出凝血障碍性疾病﹑血管障碍所致出血倾向,活动性消化道溃疡,疑有颅内出血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友病﹑月经期间﹑手术时﹑尿路出血﹑咯血,伴有性器官出血的早产﹑流产﹑刚分娩后的妇女和产褥期妇女等)。2.新近手术患者。3.有出血可能的患者(内脏肿瘤﹑消化道憩室炎﹑大肠炎﹑亚急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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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期:在妊娠妇女中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妊娠或有妊娠可能性的妇女,应在治疗上的有益性大于危险性时才能使用。使用本品时应避免与水杨酸类药物(如:阿司匹林)合用。2.哺乳期:一般应避免使用本制剂;如果必须使用本制剂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制剂对儿童用药后的安全性尚未进行试验研究。老人用药:70岁以上高龄患者慎用,老年人生理功能低下,使用期间应密切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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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脉管炎,耳聋,脑梗塞,肺栓塞,脑梗死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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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降低血中纤维蛋白原的含量。静脉给药后,能降低全血粘度、血浆粘度,使血管阻力下降,增加血流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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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制剂具有降低纤维蛋白原的作用,用药后可能有出血或止血延缓现象。因此,治疗前及治疗期间应对患者进行血纤维蛋白原和血小板凝集情况的检查,并密切注意临床症状。首次用药后第一次血纤维蛋白原低于100mg/dl者,给药治疗期间出现出血或可疑出血时,应终止给药,并采取输血或其它措施。2.如患者有动脉或深部静脉损伤时,该药有可能引起血肿。因此,使用本制剂后,临床上应避免进行星状神经节封闭﹑动脉或深部静脉等的穿刺检查或治疗。对于浅表静脉穿刺部位有止血延缓现象发生时,应采用压迫止血法。3.为使患者理解使用本制剂后发生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