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孕妇慎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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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胃痛、胃胀、消化不良、胃酸过多、胃痉挛、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黏膜损伤、慢性胃炎、胃动力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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