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单纯性和复杂性泌尿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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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氧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酮康唑、丙酸氯倍他索和硫酸新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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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宝龙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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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818 |
国药准字H1097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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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单纯性和复杂性泌尿道感染。 |
主要用于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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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宜饭后吞服,不宜掰开,压碎或咀嚼药片。成人常用剂量:肾功能减退:对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肌酐清除率≤50ml/min)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肝功能损害: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氧氟沙星肝脏消除减慢,因此每日最大剂量不得超过400mg。肾功能减退:本品不推荐用于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肝功能损害: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氧氟沙星肝脏消除减慢,因此每日最大剂量不得超过400mg。 |
清洗后,取适量均匀涂擦患处。一日2次。疗程:一般体股癣为2周,手足癣以4周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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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小儿、妊娠和哺乳期妇女以及癫痫病人忌用。 |
对本品组成成分、其他吡咯类、氨基糖苷类及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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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进行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慎用。 |
儿童注意事项: 请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慎用。禁止长期、大面积或大量使用本品。 2.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请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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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单纯性和复杂性泌尿道感染。 |
主要用于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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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具广谱抗菌作用,尤其对需氧革兰阴性杆菌抗菌活性高,对下列细菌在体外具良好抗菌作用:肠杆菌科的大部分细菌,包括枸椽酸杆菌属、阴沟、产气肠杆菌等肠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弧菌属、耶尔森菌等。常对多重耐药菌也具有抗菌活性。对青霉素耐药的淋病奈瑟菌、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莫拉菌属均具有高度抗菌活性。对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作用。本品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具抗菌活性,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粪肠球菌仅具中等抗菌活性。对沙眼衣原体、支原体、军团菌具良好抗微生物作用,对结核杆菌和非典型分枝杆菌也有抗菌活性。对厌氧菌的抗菌活性差。氧氟沙星为杀菌剂,通过作用于细菌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
1酮康唑为咪唑类广谱抗真菌药,作用于真菌细胞膜,改变其通透性,对多种皮肤癣菌(如毛癣菌属、小孢子菌属、表皮癣菌属等常见致病真菌等)、酵母菌和白色念珠菌等均有较强的抗菌作用,且不易产生耐药性; 2丙酸氯倍他索为皮质类固醇激素,抗炎、抗过敏作用强,副作用小; 3新霉素对革兰氏阳性球菌和革兰氏阴性菌有良好的杀灭作用;故本品外用具有明显的抗菌消炎止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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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2.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3.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4.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5.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避免接触眼睛。 2.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宜穿棉织宽松内裤。 3.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擦干(特别趾间皮肤)。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 4.为减少感染复发,对念珠菌病、体癣、股癣和花斑癣,治疗至少需2~4周,脂溢性皮炎至少需4周或至临床治愈。 5.本品含有强效丙酸氯倍他索,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品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6.本品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