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光散

1图 足光散

足光散

OTC甲类 非医保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足光散

说明书

【通用名称】足光散

【规格】20g*6袋

【主要成份】苦参﹑水杨酸﹑苯甲酸﹑硼酸。

【性状】本品为浅黄棕色至浅红棕色粉末。

【剂型】散剂

【功能主治】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

【用法用量】外用,取药粉40克加沸水1000~1500毫升,或取药粉20克加沸水500~750毫升,搅拌,溶解,放温,趁热浸泡患处20~30分钟,一日1次,连续三日为一疗程。

【药品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注意事项】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用药一次,观察3日,无不良反应,可连续使用3次;如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恶心,呕吐。

【禁忌】水疱型、糜烂型手足癣禁用。儿童、孕妇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儿童禁用。

【老人用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药物过量】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密封。

【执行标准】国家中成药标准汇编地标国标皮肤科分册WS-10344(ZD-0344)-2002-2011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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