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本品有引起耳毒性和肾毒性的可能,故不宜用于长程治疗(如结核病),通常疔程不超过14天。 2、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失水、第8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肾功能损害患者。 3、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或阿米卡星等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也过敏。 4、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进行下列检查: (1)尿常规检査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 (2)听力检查或听电图尤其高频听力测定,对老年人更为重要。 5、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老年人和肾功能减退的患者。每12小时给药1次时血药峰浓度宜保持在15-30μg/ml,谷浓度5-10μg/ml;每24小时用药1次时血药峰浓度宜保持在56-64μg/ml,谷浓度<lμg/ml。 6、对诊断的干扰: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測定值増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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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敏感肠杄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产气肠杆菌、志贺菌属等引起的严重感染,如肺炎、败血症、腹腔感染等,后两者常需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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