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 甲磺酸加替沙星
【商用名称】: 甲磺酸加替沙星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磺酸加替沙星。
【功能主治】: 甲磺酸加替沙星片、甲磺酸加替沙星胶囊、甲磺酸加替沙星分散片: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甲磺酸加替沙星片: 1、口服,每日一次,每次400mg(即4片)。推荐剂量见如下: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400mg,7-10天。 (2)急性鼻窦炎,400mg,10天。 (3)社区获得性肺炎,400mg,7-14天。 (4)单纯性尿路感染,400mg,单剂;或200mg,3-5天。 (5)复杂性尿路感染,400mg,7-10天。 (6)急性肾盂肾炎,400mg,7-10天。 (7)男性单纯性淋球菌尿路感染,400mg,单剂。 (8)女性宫颈和直肠淋球菌感染,400mg,单剂。 2、加替沙星主要经肾脏排出。肌酐清除率<40ml/min患者,包括血液透析和长期腹膜透析患者,应调整本品的剂量。血液透析病人应在每次血透结束后用药。肾功能不全患者用法用量可参照下表。 肌酐清除率,初始剂量,维持剂量 ≥40ml/min,400mg,400mg/天 <40ml/min,400mg,200mg/天 血液透析,400mg,200mg/天 腹膜透析,400mg,200mg/天 维持剂量从用药第二天开始。肾功能不全患者采用单剂400mg(即4片)治疗单纯性尿路感染或淋病,和每日200mg(即2片),使用3天治疗单纯性尿路感染时,无须调整本品剂量。 甲磺酸加替沙星胶囊: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甲磺酸加替沙星分散片:可直接口服,或将本品适量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每日一次,每次400mg。 注射用甲磺酸加替沙星: 1、静脉滴注:每次400mg,每天一次。本品为粉针剂,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成2mg/ml后方可使用。本品与口服片剂具生物等效。疗程中,可根据医生决定,由静脉给药改为口服片剂,无须调整剂量。 2、静脉滴注:每次200mg,每天二次。本品为粉针剂,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成2mg/ml后方可使用。本品与口服片剂具生物等效,疗程中,可根据医生决定,由静脉给药改为口服片剂,无须调整剂量。 3、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每日剂量400mg,疗程7-10天。 4、急性鼻窦炎:每日剂量400mg,疗程10天。 5、社区获得性肺炎:每日剂量400mg,疗程7-14天。 6、单纯性尿路感染:每日剂量400mg,单剂;或200mg,3-5天。 7、复杂性尿路感染:每日剂量400mg,疗程7-10天。 8、急性肾盂肾炎:每日剂量400mg,疗程7-10天。 9、男性单纯性淋球菌尿路感染:每日剂量400mg,单剂。 10、女性宫颈和直肠淋球菌感染:每日剂量400mg,单剂。 11、加替沙星主要经肾脏排出。肌酐清除率40ml/min患者,包括血液透析和长期腹膜透析患者,应调整本品的剂量。血液透析病人应在每次血透结束后用药。 (1)肌酐清除率>40ml/min,初始剂量400mg,维持剂量400mg/天。 (2)肌酐清除率<40ml/min,初始剂量400mg,维持剂量200mg/天。 (3)血液透析,初始剂量400mg,维持剂量200mg/天。 (4)血液透析,初始剂量400mg,维持剂量200mg/天。 12、肾功能不全患者采用单剂400mg治疗单纯性尿路感染或淋病,和每日200mg,使用3天治疗单纯性尿路感染时,无须调整本品剂量。 甲磺酸加替沙星注射液、甲磺酸加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甲磺酸加替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1、静脉滴注:每次400mg,每天一次。本品与口服片剂具生物等效。疗程中,可根据医生决定,由静脉给药改为口服片剂,无须调整剂量。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每日剂量400mg,疗程7-10天。 (2)急性鼻窦炎:每日剂量400mg,疗程10天。 (3)社区获得性肺炎:每日剂量400mg,疗程7-14天。 (4)单纯性尿路感染:每日剂量400mg,单剂;或200mg,3-5天。 (5)复杂性尿路感染:每日剂量400mg,疗程7-10天。 (6)急性肾盂肾炎:每日剂量400mg,疗程7-10天。 (7)男性单纯性淋球菌尿路感染:每日剂量400mg,单剂。 (8)女性宫颈和直肠淋球菌感染:每日剂量400mg,单剂。 2、加替沙星主要经肾脏排出。肌酐清除率40ml/min患者,包括血液透析和长期腹膜透析患者,应调整本品的剂量。血液透析病人应在每次血透结束后用药。 (1)肌酐清除率≥40ml/min,初始剂量400mg,维持剂量400mg/天。 (2)肌酐清除率<40ml/min,初始剂量400mg,维持剂量200mg/天。 (3)血液透析,初始剂量400mg,维持剂量200mg/天。 (4)血液透析,初始剂量400mg,维持剂量200mg/天。 维持剂量从用药第二天开始肾功能不全患者采用单剂400mg治疗单纯性尿路感染或淋病,和每日200mg,使用3天治疗单纯性尿路感染时,无须调整本品剂量。
【药品相互作用】: 加替沙星为8-甲氧氟喹诺酮类外消旋化合物,体外具有广谱的抗革兰氏阴性和阳性微生物的活性,其R-和S-对映体抗菌活性相同。本品抗菌作用是通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和拓扑异构酶IV,从而抑制细菌DNA的复制、转录和修复过程。体外试验和临床使用结果均表明,本品对以下微生物的大多数菌株具有抗菌活性: 1、革兰氏阳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仅限于对甲氧西林敏感的菌株)、肺炎链球菌(对青霉素敏感的菌株)。 2、革兰氏阴性菌:大肠肝菌、流感和副流感嗜血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卡他莫拉菌、淋病奈瑟菌、奇异变形杆菌。 3、其它微生物:肺炎衣原体、嗜肺性军团杆菌、肺炎支原体。
【注意事项】: 1、血糖异常: (1)已有报道加替沙星引起的血糖异常,包括症状性低血糖症和高血糖症。这些事件通常在糖尿病患者中发生。但是,低血糖症,特别是高血糖症已经在没有糖尿病史的患者中产生。除了糖尿病以外,服用加替沙星时与血糖代谢异常相关的其他危险因素包括老年患者、肾功能不全、影响葡萄糖代谢的合并用药(特别是降血糖用药)。具有这些危险因素的患者应该密切监控血糖。如果用加替沙星治疗的任何患者发生低血糖或者高血糖的症状和体征,必须立刻进行适当的治疗,并应该停用加替沙星。 (2)已有报道血糖的暂时异常,通常包括开始治疗3天内血清胰岛素水平升高和血糖水平降低,有时导致严重低血糖症。也已经观察到了高血糖症,甚至某些病例为严重高血糖症。高血糖症通常在应用加替沙星第3天后发生。 (3)在加替沙星上市后,已有报道应用加替沙星治疗的患者中极少数出现严重血糖异常。这些异常包括高渗性非酮症高血糖昏迷、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低血糖昏迷、痉挛和精神症状改变(包括意识丧失)。虽然少数导致致死后果,但是如果得到适当处理,这些事件中大多数是可逆的。 2、加替沙星与其他喹诺酮类药物类似,可使心电图Q-T间期延长。Q-T间期延长、低血钾或急性心肌缺血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本品不宜与IA类(如奎尼丁、普鲁卡因胺)或III类(胺碘酮、索他洛尔)抗心律失常药物合用;正在使用可引起心电图Q-T间期延长药物(如西沙必利,红霉素,三环类抗抑郁药)的患者慎用本品。 3、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异常,如紧张、激动、失眠、焦虑、恶梦、颅内压增高等。对患有或疑有中枢性神经系统疾患的患者,如严重脑动脉粥样硬化、癫痫或存在癫痫发作因素等,应慎用本品。本品可能会引起眩晕和轻度头痛,从事驾驶汽车等机械作业或从事其他需要精神神经系统警觉或协调活动的患者应慎用。此外,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物与喹诺酮类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增加中枢神经系统刺激症状和抽搐发生的危险性。 4、喹诺酮类药物有时可引起严重的甚至致命的过敏反应。对首次发现皮疹或者其他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用本品。严重过敏反应发生时,可根据临床需要用肾上腺素或其它复苏方法治疗,包括吸氧、输液、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胺类药物以及气道管理等。 5、有报道接受包括本品在内的几乎所有的抗菌药物治疗后可能发生轻度至致命性伪膜性肠炎。因此,对使用任何抗菌药物后出现腹泻的病人应考虑这一诊断。伪膜性肠炎的诊断成立后,即应开始治疗。轻度患者停用抗菌药物后即可恢复;中,重度患者,则应酌情补充液体、电解质,并针对艰难梭菌性肠炎抗菌治疗。 6、尽管尚未见到类似其他喹诺酮类药物引起的肩部、手部和跟腱需要外科治疗或长时间功能丧失的现象,但如果病人在接受本品治疗时有疼痛感,出现炎症反应或肌腱断裂等应停用本品,在未明确除外肌腱炎或肌腱断裂前,患者应休息,并停止体育锻炼。肌腱断裂在喹诺酮类治疗中或治疗后均可发生。 7、已有病人在接受某些喹诺酮类药物后发生光毒性反应。虽在动物试验和临床试验中,未见本品在推荐剂量水平发生光毒性。但为保证医疗顺利实施,应避免过度日光或人工紫外线照射。如果出现晒伤样反应或发生皮肤损害,应及时就诊。 8、本品增加中枢神经系统刺激症状和抽搐发生的危险性。肾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本品应注意调整剂量(见用法用量)。 9、本品必须采用无菌方法稀释和配制。在稀释和使用前必须查看有无颗粒状内容物,一旦发现肉眼可见的颗粒状物则应弃去不用。本品仅供单次使用,故配制后未用完部分应弃去。严禁将其他制剂加入含本品的瓶中静脉滴注,也不可将其他静脉制剂与本品经同一静脉输液通道使用。如果同一静脉通道用于输注不同的药物,在使用本品前后必须用本品和其他药物相容的溶液冲洗通道。如果本品和其他药物联合使用,则必须按本品和该合用药物的推荐剂量和方法分别分开给药。 10、本品在配制供静脉滴注用每毫升2毫克浓度的静脉滴注液时,为保证滴注液与血浆渗透压等张,不宜采用普通注射用水。 11、本品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60分钟,严禁快速静脉滴注或肌内,鞘内,腹腔内或皮下用药。 12、如有下列情形均勿使用:(1)溶液混浊;(2)瓶身或瓶口有细微裂纹;(3)瓶口松动。 13、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必须一次用完。 14、贮运时,切勿横卧倒置或撞压。 15、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1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加替沙星对孕妇及哺乳妇女的疗效的安全性尚未建立。孕妇应避免使用本品,授乳妇女使用时暂停授乳。 17、儿童用药:本品对儿童、青少年(18岁以下)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建立,建议禁用本品。 18、老年用药: (1)老年患者更易患有肾功能降低,并且毒性反应的危险性也可能较大,因此,在选择给药剂量时应该小心,监测肾功能对此会有帮助。在加替沙星上市后,已有报道应用加替沙星治疗的老年患者血糖显著异常。老年患者可能患有未察觉的糖尿病、与年龄有关的肾功能降低,潜在的疾病,以及/或者正在应用葡萄糖代谢的合并用药,这些因素可能对血糖异常构成特殊的危险。 (2)当准备给患者应用加替沙星时,建议医生与可能出现低血糖症和/或者高血糖症(血糖代谢异常事件)危险的患者进行讨论,使患者清楚怎样检控其血糖变化,以及发生这样的变化时应该采取的措施。 19、药物过量:不宜使用高于推荐剂量的治疗。如发生急性过量,应严密观察(包括心电图监测)并给予对症和支持治疗。充分水化,但血液透析(每4小时约清除14%)和连续性活动性腹膜透析(8天约清除11%)不能有效地从体内将加替沙星清除。
【不良反应】: 本品禁用于对加替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糖尿病患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