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 利培酮
【商用名称】: 利培酮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培酮。
【功能主治】: 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用法用量】: 利培酮分散片: 1、本品为分散片,使用时可直接吞服。或将其加入适量水中,搅拌均匀后服用。 2、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物改用本品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若患者原来使用的是精神病药的长效注射剂,则在原定下一次注射时开始使用本品替换药物治疗。对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症的药物是否需要继续则应定期地进行再评定。 3、成人:每日1次或每日2次。推荐起始剂量为一日二次,一次1mg,第二天增加到一日二次,一次2mg;如能耐受,第三天增加到一日二次,每次3mg。此后,可维持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 4、为期1-2年的临床试验表明利培酮延缓精神分裂症复发的有效剂量为2-8mg/天,同时也证实了采用一日一次给药方式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试验中起始剂量为第一日1mg,第二天增加到一日2mg,第三天增加到一日4mg,此后,可维持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 5、临床医师应定期对患者进行再评估以确定适当剂量进行维持治疗的必要性。 6、不管采用何种给药方式,对某些患者应进行缓慢的剂量调整,调整的间隔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调整时,推荐增减剂量幅度以1-2mg的小剂量进行。利培酮的最大有效剂量范围为日4-8mg,但一日二次,每日剂量超过6mg给药不能证明比较低剂量更有效,而且同更多的锥体外系症状和其它副作用有关,因此一般不推荐使用。由于对剂量大于每日16mg的安全性尚未评价,因此每日用药剂量不应超过16mg。在需要加强镇静作用时,可加用苯二氮卓类药物。 利培酮口服溶液/利培酮片/利培酮胶囊: 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若患者原来使用的是抗精神病药的长效注射剂,则在原定下一次注射时开始使用本品来替换该药治疗。对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症药物是否需要继续使用则应定期地进行再评定。 1、成人:每日1次或每日2次。 (1)推荐起始剂量为一日二次,一次1mg(1ml),第二天增加到一日二次,一次2mg(2ml);如能耐受,第三天增加到一日二次,一次3mg(3ml)。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 (2)为期1-2年的临床试验表明利培酮延缓精神分裂症复发的有效剂量为2-8mg/天,同时也证实了采用一日一次给药方式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试验中起始剂量为第一日1mg(1ml),第二天增加到一日2mg(2ml),第三天可增加到4mg(4ml),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 (3)临床医师应定期对患者进行再评估以确定用适当剂量进行维持治疗的必要性。 (4)不管采用何种给药方式,对某些患者应进行缓慢的剂量调整,调整的间隔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调整时,推荐增减剂量幅度以1-2mg(1-2ml)的小剂量进行。 (5)利培酮的最大剂量范围为每日4-8mg,但一日二次,每次剂量超过6mg给药不能证明比较低剂量更有效,而且同更多的锥体外系症状和其他副作用有关,因此一般不推荐使用。由于对剂量大于16mg的安全性尚未评价,因此每日用药剂量不应超过16mg。 (6)在需要加强镇静作用时,可加用苯二氮卓类药物。 2、老年人: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二次,每次0.5mg(0.5ml)。根据个体需要,剂量逐渐加大到一日二次,一次1-2mg(1-2ml)。剂量调整间隔应不少于1周;剂量增减的幅度为每日二次,每次0.5mg(0.5ml)。在获得更多经验前,老年人应慎用利培酮。 3、肾病和肝病患者:建议起始剂量为一日二次,一次0.5mg(0.5ml)。根据个体需要,剂量逐渐加大到一日二次,一次1-2mg(1-2ml)。剂量调整间隔应不少于1周;剂量增减的幅度为每日二次,每次0.5mg(0.5ml)。这些患者的临床应用经验有限,用药应慎重。 4、服药方法:将药瓶的瓶盖下压的同时逆时针旋转,取下瓶盖,将所附取样器插入已开盖的药瓶中吸取药液至所服用药量处,将取出的口服液注入非酒精饮料中(茶水除外)服用。拧紧药瓶的瓶盖。 利培酮口崩片: 1、利培酮口崩片服用时置于舌上,几十秒钟内将自行崩解并随唾液吞咽入胃,无需用水即可吞服(也可以用水吞服)。 2、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若患者原来使用的是抗精神病药的长效注射剂,则在原定下一次注射时开始使用本品替换该药治疗。对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症药物是否需要继续使用则应定期地进行再评定。 3、成人: (1)每日1次或每日2次。推荐起始剂量为一日二次,一次1mg,第二天增加到一日二次,一次2mg;如能耐受,第三天可增加到一日二次,每次3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为期1-2年的临床试验表明利培酮延缓精神分裂症复发的有效剂量为2-8mg/天,同时也证实了采用一日一次给药方式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试验中起始剂量为第一日1mg,第二天增加到一日2mg,第三天可增加到一日4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临床医师应定期对患者进行再评估以确定用适当剂量进行维持治疗的必要性。 (2)不管采用何种给药方式,对某些患者应进行缓慢的剂量调整,调整的间隔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调整时,推荐增减剂量幅度以1-2mg的小剂量进行。利培酮的最大有效剂量范围为每日4-8mg,但一日二次,每日剂量超过6mg给药不能证明比较低剂量更有效,而且同更多的锥体外系症状和其他副作用有关,因此一般不推荐使用。由于对剂量大于每日16mg的安全性尚未评价,因此每日用药剂量不应超过16mg。在需要加强镇静作用时,可加用苯二氮类药物。 4、老年人: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二次,每次0.5mg。根据个体需要,剂量逐渐加大到一日二次,一次1-2mg。剂量调整间隔应不少于1周,剂量增减的幅度为每日二次,每次0.5mg。在获得更多经验前,老年人应慎用利培酮。 5、肾病和肝病患者:建议起始剂量为一日二次,一次0.5mg。根据个体需要,剂量逐渐加大到一日二次,一次1-2mg。剂量调整间隔应不少于1周,剂量增减的幅度为每日二次,每次0.5mg。这些患者的临床应用经验有限,用药应慎重。
【药品相互作用】: 利培酮是一种选择性的单胺能拮抗剂,对5HT2受体、D2受体、α1及α2受体和H1受体亲和力高。对其他受体亦有拮抗作用,但较弱。对5HT1C,5HT1D和5HT1A有低到中度的亲和力,对D1及氟哌丁苯敏感的α受体亲和力弱,对M受体或β1及β2受体没有亲和作用。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机制尚不清楚。据认为其治疗作用是对D2受体及5HT2受体拮抗联合效应的结果。对D2及5HT2以外其它受体的拮抗作用可能与利培酮的其它作用有关。
【注意事项】: 1、患有心血管疾病的人(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脱水、失血及脑血管病变)应慎用,从小剂量开始并应逐渐加大剂量(见【用法用量】)。 2、由于本品具有α受体阻断活性,因此在用药初期和加药速度过快时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此时则应考虑减量。 3、同其他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剂性质的药物相似,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其特征为有节律的不随意运动,主要见于舌及面部。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止服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4、已有报道指出,服用经典的抗精神病药会出现恶性综合征,其特征为高热、颤抖、意识改变和肌酸磷酸酶水平升高。此时应停用包括本品在内的所有抗精神病药物。 5、患有帕金森氏综合征的病人应慎用本品,因为在理论上该药会引起此病的恶化。 6、经典的抗精神病药会降低癫痫的发作阈值,故患有癫痫的病人应慎用本品。 7、具有痴呆相关精神症状的老年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可能出现脑血管不良事件发生的风险增大,需注意。 8、服用本品的患者应避免进食过多,以免发胖。 9、鉴于本品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在与其他作用于中枢的药物同时服用时应慎重。 10、本品对需要警觉性的活动有影响。因此,在了解到患者对该药的敏感性前,建议患者不应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妇女服用本品是否安全尚不明确。动物实验表明:利培酮对生殖无直接的毒性,也无致畸作用。尽管如此,除非益处明显大于可能的危险,怀孕妇女仍不应服用本品。本品是否会经人体乳汁排泄尚不清楚。动物实验表明,利培酮和9-羟基利培酮会经动物乳汁排出。因此,服用本品的妇女不应哺乳。 12、儿童用药:对于15岁以下儿童目前尚缺乏足够的临床经验。 13、老年用药:建议起始剂量为一日0.5mg或更低,根据个体需要,剂量逐渐加大到一日2次,一次1-2mg。剂量调整间隔应不少于1周,剂量增减的幅度为每日二次,每次0.5mg。在获得更多的经验前,老年人加量过程中应慎重。 14、药物过量:一般来说,所报道的过量时的症状和体征均为其药理作用的延伸所致,包括嗜睡和镇静,心动过速和低血压、以及锥体外系症状。曾有一例同时患有低钾症的患者服用了360mg的本品,结果出现Q-T间期延长。急性过量时,应使用多种措施进行解救。建立并维持一个畅通的气道、确保足够的氧气和良好的换气,洗胃(若患者意识丧失应插管进行)后应再服用活性炭和轻泻剂,并应立即进行心血管系统监测,其中包括连续的心电图监测,以发现可能出现的心律失常。本品无特异的拮抗剂。因此,应采用正确的支持疗法。对低血压及循环衰竭可采用静脉输液,或给予拟交感神经药等适当措施加以纠正。出现严重的锥体外系症状时,则应给予抗胆碱药,在病人恢复前应持续进行密切的医疗监测及监护。
【不良反应】: 已知对本品成份过敏的患者以及15岁以下的儿童禁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