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经他莫昔芬辅助治疗2-3年后,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的妇女的早期浸润性乳腺癌的辅助治疗,直至完成总共5年的辅助内分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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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依西美坦。 |
本品主要成份为琥珀酸美托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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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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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012 |
国药准字J2015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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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经他莫昔芬辅助治疗2-3年后,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的妇女的早期浸润性乳腺癌的辅助治疗,直至完成总共5年的辅助内分泌治疗。 |
高血压。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异常的症状稳定的慢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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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治疗早期和晚期乳腺癌患者的推荐剂量为25mg,一日一次,饭后口服。轻度肝肾功能不全者不需调整给药剂量。 |
口服,一天一次,最好在早晨服用,可掰开服用,但不能咀嚼或压碎,服用时应该用至少半杯液体送服。同时摄入食物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剂量应个体化,以避免心动过缓的发生。下列是有效的用药指导:高血压:47.5-95mg,一日一次。服用95无效的患者可合用其它抗高血压药,最好是利尿剂和二氢吡啶类的钙拮抗剂,或者增加剂量。心绞痛:95-190mg,一日一次。需要时可合用硝酸酯类药物或增加剂量。在症状稳定的心力衰竭中,与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利尿剂、也许还有洋地黄类药物联合治疗。患者患有稳定性慢性心力衰竭,至少在最近6周未发生过急性心力衰竭,且至少在近2周未改变基本的治疗。用β受体阻滞剂治疗心力衰竭有时会引起暂时的症状恶化。在某些病例,可以继续治疗或减少用量,而在另一些病例,可能需要停止治疗。对于严重心力衰(NYHAIV)患者,只能由那些对心力衰竭治疗特别训练有素的医生决定是否开始用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治疗。心功能II级的稳定性心力衰竭患者的用量治疗起始的二周内,推荐的起始用量为23.75mg,一日一次。二周后,剂量可增至47.5mg,一日一次。此后,每二周剂量可加倍。长期治疗的目标用量为19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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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禁用于已知对药物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者,以及绝经前和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
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约为10%,通常与剂量有关。(详见说明书表格)。偶有关节痛、肝炎、肌肉疼痛性痉挛、口干、结膜炎样症状、鼻炎和注意力损害以及在伴有血管疾病的患者中出现坏疽的病例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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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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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β受体阻滞剂可引起胎儿或新生儿的心动过缓。因此在妊娠最后3个月以及分娩前后,使用β受体阻滞剂时应考虑到上述危险性。2.哺乳期妇女:美托洛尔可进入乳汁,但在治疗剂量下不大可能会危及婴儿。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有限。老年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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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经他莫昔芬辅助治疗2-3年后,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的妇女的早期浸润性乳腺癌的辅助治疗,直至完成总共5年的辅助内分泌治疗。 |
高血压。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异常的症状稳定的慢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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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在接受他莫昔芬序贯依西美坦辅助治疗的早期乳腺癌患者中,7.4%的患者因不良事件退出治疗。最常报告的不良反应为轻度至中度潮热(22%)、关节痛(18%)、疲劳(16%)、头痛(13.1%)、失眠(12.4%)和出汗增多(11.8%)。 2、由于不良事件而停药在依西美坦组和他莫昔芬组相似(6.3% vs 5.1%)。心肌缺血事件的发生率(心肌梗死、心绞痛、心肌缺血)依西美坦组1.6%,他莫昔芬组0.6%。心脏衰竭的发病率:依西美坦组为0.4%,他莫昔芬组为0.3%。 3、在所有晚期乳腺癌的患者中,因不良事件而退出研究的比例是2.8%。最常报告的不良反应为潮热(14%)、恶心(12%)、疲乏(8%)、出汗增多(4%)和食欲增加(3%)。 4、多数不良反应是由于雌激素生成被阻断后而产生的正常药理学反应(如潮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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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运动员慎用。 2、本品不适用于内分泌状态为绝经前的女性。因此,如临床允许,应进行LH、FSH和雌二醇水平的检测以确定是否处于绝经后状态。也不应与含有雌激素的药物联合使用,此类药物将影响其药理作用。 3、有肝功能或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应慎用。 4、依西美坦片剂含有蔗糖,对于罕见糖耐量异常,葡萄糖-半乳糖吸收障碍或蔗糖酶-异麦芽糖酶不足的遗传性疾病的患者,不应使用。 5、依西美坦片剂含有甲基-磷酸化羟基苯,该成份可引起过敏反应(可能表现为迟发性)。 6、由于本品是强降低雌激素的药物,治疗后已观察到骨密度降低和增加的骨折率(见【临床试验】)。依西美坦用于辅助治疗时,患有骨质疏松症或有骨质疏松风险的女性在治疗开始时应采用骨密度测量法对骨矿物质密度进行正规检查。监测患者的骨密度损失,并在需要时进行治疗。 7、因为早期乳腺癌妇女中相关的维生素D严重缺乏极其普遍,应该在开始芳香酶抑制剂治疗前考虑进行25羟基维生素D水平的例行评估。维生素D缺乏的妇女应接受维生素D补充剂。 8、绝经前妇女用药:本品不适用于治疗绝经前的乳腺癌患者。 9、胚胎-胎儿毒性:根据动物研究结果和作用机制,妊娠妇女服用本品后可能会给胎儿带来伤害。在动物生殖研究中,妊娠大鼠和兔子接受依西美坦后可增加流产和胚胎-胎儿毒性的发生率。应告知妊娠妇女本品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应告知具有生殖能力的女性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以及服用最后一剂药物后1个月内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根据动物研究结果和作用机制,妊娠妇女使用本品可能会给胎儿带来伤害(见【药理毒理】)。病例报告中的有限人体数据不足以确定药物相关风险。在动物生殖研究中,妊娠大鼠和兔子接受依西美坦后可增加流产、胚胎-胎儿毒性、过期妊娠和异常分娩或难产的发生率(见数据)。应告知妊娠妇女本品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对于适应症人群,重大出生缺陷和流产的预计背景风险未知。在美国普通人群中,临床确认妊娠中的重大出生缺陷和流产的预计背景风险分别为2-4%和15-20%。 (2)哺乳期妇女:尚无数据证明母乳中是否存在依西美坦及其对母乳喂养婴儿或乳汁生成的影响。依西美坦在大鼠乳汁中的浓度与母体血药浓度相似(见数据)。由于服用本品可能使母乳喂养婴儿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因此建议哺乳期妇女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及服用最后一剂药物后1个月内不要进行母乳喂养。 (3)具有生殖能力的女性和男性: 妊娠试验:建议具有生殖能力的女性在开始服用本品之前七天内进行妊娠试验。 避孕:女性:妊娠妇女服用本品可能会给胎儿带来伤害。应告知具有生殖能力的女性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及服用最后一剂药物后1个月内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不孕:根据动物研究发现,本品治疗可损害男性和女性的生育能力(见【药理毒理】)。 11、儿童用药:尚未评估本品在儿童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不推荐儿童使用。 12、老年用药:在老年患者中使用本品无特别注意事项。 13、对于驾驶和机械操作的影响:有使用本品后发生困倦、嗜睡、乏力、头晕的报告。应提醒使用本品的患者,如果发生这些症状,其操作机器或驾车的体力和/或精神状态可能会受到影响。 14、药物过量:在依西美坦的临床研究中,女性健康志愿者单次给药剂量高达800mg,绝经后的晚期乳腺癌女性高达每日600mg,这些剂量均能很好耐受。尚不知依西美坦导致出现危及生命症状的单次剂量。在大鼠和犬的实验中,当单次口服剂量分别相当于人用推荐剂量的2000和4000倍时(按mg/m2计算),可观察到动物死亡。没有针对药物过量的专用解药,应给予对症处理。应采用常规支持性治疗,包括对患者密切的生命体征监测和临床观察。 |
1.美托洛尔可能使外周血管循环障碍疾病的症状如间歇性跛行加重。对严重的肾功能损害、伴代谢性酸中毒的各种急症,及合用洋地黄时,必须慎重。 2.患变异型(Prinzmetal氏)心绞痛的患者,在使用β受体阻滞剂后可能会由于α受体介导的冠状血管收缩而导致心绞痛发作的频度和程度加重。因此,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不能用于此类患者。选择性β1受体阻滞剂在使用时也必须慎重。 3.对支气管哮喘或其他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应同时给予足够的扩支气管治疗,β2受体激动剂的剂量可能需要增加。 4.美托洛尔的治疗对糖代谢的影响或掩盖低血糖的危险低于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 5.在罕见的情况下,原有的中度房室传导异常加重(很可能导致房室阻滞)。 β受体阻滞剂的治疗可能会妨碍对过敏反应的治疗,常规剂量的肾上腺素治疗并不总能得到预期的疗效。嗜铬细胞瘤患者若使用琥珀酸美托洛尔,应考虑合并使用α受体阻滞剂。 6.在严重的症状稳定性心力衰竭(心功能NYHA IV)患者中,有关本品的有效性/安全性的临床对照研究资料有限,因此,这类患者的治疗只能由经验丰富且训练有素的医生来开始。 7.心力衰竭的临床研究通常剔除了那些伴有急性心肌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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