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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西美坦

依西美坦

处方药 医保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经他莫昔芬辅助治疗2-3年后,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的妇女的早期浸润性乳腺癌的辅助治疗,直至完成总共5年的辅助内分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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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西美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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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依西美坦
依西美坦
卡托普利片
卡托普利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依西美坦。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托普利。

生产企业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012

国药准字H3102298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经他莫昔芬辅助治疗2-3年后,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的妇女的早期浸润性乳腺癌的辅助治疗,直至完成总共5年的辅助内分泌治疗。

高血压;心力衰竭。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治疗早期和晚期乳腺癌患者的推荐剂量为25mg,一日一次,饭后口服。轻度肝肾功能不全者不需调整给药剂量。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予以调整。 1.成人常用量 (1)高血压,口服,1次12.5 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 mg,每日2-3次。疗效不满意可加用其他降压药。 (2)心力衰竭,开始1次口服12.5 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 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患者,初始剂量6.25 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2.小儿常用量 降压或治疗心力衰竭,按体重0.3 mg/kg,每日3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 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副作用

禁用于已知对药物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者,以及绝经前和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较常见的有: 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 心悸,心动过速,胸痛。 咳嗽。 味觉迟钝。 较少见的有: 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 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 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予警惕。 心率快而不齐。 面部潮红或苍白。 少见的有: 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能通过胎盘,可危害胎儿,检出怀孕应立即停用本品。2.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儿童用药:曾有报告本品用于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敏感,应用本品须酌减剂量。

成分

1、经他莫昔芬辅助治疗2-3年后,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的妇女的早期浸润性乳腺癌的辅助治疗,直至完成总共5年的辅助内分泌治疗。

高血压;心力衰竭。

药理作用

1、在接受他莫昔芬序贯依西美坦辅助治疗的早期乳腺癌患者中,7.4%的患者因不良事件退出治疗。最常报告的不良反应为轻度至中度潮热(22%)、关节痛(18%)、疲劳(16%)、头痛(13.1%)、失眠(12.4%)和出汗增多(11.8%)。 2、由于不良事件而停药在依西美坦组和他莫昔芬组相似(6.3% vs 5.1%)。心肌缺血事件的发生率(心肌梗死、心绞痛、心肌缺血)依西美坦组1.6%,他莫昔芬组0.6%。心脏衰竭的发病率:依西美坦组为0.4%,他莫昔芬组为0.3%。 3、在所有晚期乳腺癌的患者中,因不良事件而退出研究的比例是2.8%。最常报告的不良反应为潮热(14%)、恶心(12%)、疲乏(8%)、出汗增多(4%)和食欲增加(3%)。 4、多数不良反应是由于雌激素生成被阻断后而产生的正常药理学反应(如潮热)。

注意事项

1、运动员慎用。 2、本品不适用于内分泌状态为绝经前的女性。因此,如临床允许,应进行LH、FSH和雌二醇水平的检测以确定是否处于绝经后状态。也不应与含有雌激素的药物联合使用,此类药物将影响其药理作用。 3、有肝功能或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应慎用。 4、依西美坦片剂含有蔗糖,对于罕见糖耐量异常,葡萄糖-半乳糖吸收障碍或蔗糖酶-异麦芽糖酶不足的遗传性疾病的患者,不应使用。 5、依西美坦片剂含有甲基-磷酸化羟基苯,该成份可引起过敏反应(可能表现为迟发性)。 6、由于本品是强降低雌激素的药物,治疗后已观察到骨密度降低和增加的骨折率(见【临床试验】)。依西美坦用于辅助治疗时,患有骨质疏松症或有骨质疏松风险的女性在治疗开始时应采用骨密度测量法对骨矿物质密度进行正规检查。监测患者的骨密度损失,并在需要时进行治疗。 7、因为早期乳腺癌妇女中相关的维生素D严重缺乏极其普遍,应该在开始芳香酶抑制剂治疗前考虑进行25羟基维生素D水平的例行评估。维生素D缺乏的妇女应接受维生素D补充剂。 8、绝经前妇女用药:本品不适用于治疗绝经前的乳腺癌患者。 9、胚胎-胎儿毒性:根据动物研究结果和作用机制,妊娠妇女服用本品后可能会给胎儿带来伤害。在动物生殖研究中,妊娠大鼠和兔子接受依西美坦后可增加流产和胚胎-胎儿毒性的发生率。应告知妊娠妇女本品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应告知具有生殖能力的女性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以及服用最后一剂药物后1个月内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根据动物研究结果和作用机制,妊娠妇女使用本品可能会给胎儿带来伤害(见【药理毒理】)。病例报告中的有限人体数据不足以确定药物相关风险。在动物生殖研究中,妊娠大鼠和兔子接受依西美坦后可增加流产、胚胎-胎儿毒性、过期妊娠和异常分娩或难产的发生率(见数据)。应告知妊娠妇女本品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对于适应症人群,重大出生缺陷和流产的预计背景风险未知。在美国普通人群中,临床确认妊娠中的重大出生缺陷和流产的预计背景风险分别为2-4%和15-20%。 (2)哺乳期妇女:尚无数据证明母乳中是否存在依西美坦及其对母乳喂养婴儿或乳汁生成的影响。依西美坦在大鼠乳汁中的浓度与母体血药浓度相似(见数据)。由于服用本品可能使母乳喂养婴儿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因此建议哺乳期妇女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及服用最后一剂药物后1个月内不要进行母乳喂养。 (3)具有生殖能力的女性和男性: 妊娠试验:建议具有生殖能力的女性在开始服用本品之前七天内进行妊娠试验。 避孕:女性:妊娠妇女服用本品可能会给胎儿带来伤害。应告知具有生殖能力的女性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及服用最后一剂药物后1个月内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不孕:根据动物研究发现,本品治疗可损害男性和女性的生育能力(见【药理毒理】)。 11、儿童用药:尚未评估本品在儿童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不推荐儿童使用。 12、老年用药:在老年患者中使用本品无特别注意事项。 13、对于驾驶和机械操作的影响:有使用本品后发生困倦、嗜睡、乏力、头晕的报告。应提醒使用本品的患者,如果发生这些症状,其操作机器或驾车的体力和/或精神状态可能会受到影响。 14、药物过量:在依西美坦的临床研究中,女性健康志愿者单次给药剂量高达800mg,绝经后的晚期乳腺癌女性高达每日600mg,这些剂量均能很好耐受。尚不知依西美坦导致出现危及生命症状的单次剂量。在大鼠和犬的实验中,当单次口服剂量分别相当于人用推荐剂量的2000和4000倍时(按mg/m2计算),可观察到动物死亡。没有针对药物过量的专用解药,应给予对症处理。应采用常规支持性治疗,包括对患者密切的生命体征监测和临床观察。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 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 (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 (2)骨髓抑制。 (3)脑动脉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 (4)血钾过高。 (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 (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 (7)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 (1)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 (2)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 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 6.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 7.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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