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 注射用甲磺酸帕珠沙星
【规格】: 0.3g(以帕珠沙星计)
【主要成份】: 本品活性成份为甲磺酸帕珠沙星。辅料为甘露醇、甲磺酸。
【剂型】: 注射剂
【功能主治】: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性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间质纤维化、支气管哮喘、陈旧性肺结核等2.肺炎、肺脓肿;3.肾盂肾炎、复杂性膀胱炎、前列腺炎;4.烧伤创面感染,外科伤口感染;5.胆囊炎、胆管炎、肝脓肿;6.腹腔内脓肿、腹膜炎;7.生殖器官感染,如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
【用法用量】: 用法:静脉滴注,使用前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100ml稀释。用量:一次0.3g,一日二次,静脉滴注时间为30~60分钟,疗程为7~14天。可根据患者的年龄和病情酌情调整剂量。给药注意事项:1. 应用本品前应先做细菌学检查。一般来说,为防止细菌出现耐药,在感染的致病菌确定后,在保证病人治疗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给药时间。2. 给药期间,不管有无必要继续用药,在开始给药3天后应判断继续用药的必要性,评估是否停用本药或改用其它药物。一般来说,本药最常用治疗疗程14天。3. 此药一般不可与其它药物混合使用。肾清除率(ml/min) 给药剂量。44.7 1次0.3g,1天二次。13.6 1次0.3g,1天一次。透析患者 1次0.3g,3天一次。4.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疗程。参考如下:
【药品相互作用】: 1.本品可抑制茶碱在肝脏的代谢,使茶碱的血药浓度升高,可能发生茶碱中毒症状,如胃肠道反应、头痛、心律不齐、痉挛等,所以病人需密切观察,两药合用时应密切观察茶碱的血药浓度。2.本品与苯基乙酸类、二乙酮酸类、非类固醇消炎镇痛剂合用时可能发生痉挛,所以应密切观察,如出现症状应立即停药并采取解痉治疗,当出现痉挛时,应终止两药的合用,保持呼吸道通畅,并使用抗痉挛的药物进行治疗。3.本品与华法林合用时,可增加华法林的作用,从而延长凝血作用时间,所以用药时应密切观察并做凝血时间试验。4.本品与丙磺舒合用时,血清半衰期延长,AUC增加,但血药峰浓度无明显变化。
【注意事项】: 1.有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家族史的患者慎用。2.肾功能不全患者: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血药浓度持续较高;本品使用前若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因氯化钠可解离出钠离子,可导致高血钠症。3.心脏或循环系统功能异常者慎用。本品使用前若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因氯化钠可解离出钠离子,易导致水钠潴留,从而使水肿症状加重。4.有抽搐或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慎用。5.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患者慎用。5.本品可能导致休克,所以应用本品前要详察有无过敏休克史,以便在治疗期前准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和急救监护措施,以防止休克的发生。使用时如果出现过敏性休克,除急救外,尚需密切观察病人的神志﹑脸色﹑血压,保证患者的安全。
【不良反应】: 1.本品主要临床不良反应为腹泻﹑皮疹﹑恶心﹑呕吐,实验室检查可见ALT﹑AST﹑ALP﹑r-GTP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加。2.临床不良反应:(1) 急性肾功能衰竭:可能会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2) 肝功能异常﹑黄疸。(3) 伪膜性肠炎:可发生伴有血便的严重的肠炎,如果出现腹痛或频繁的腹泻,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处理。(4) 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症。(5) 横纹肌溶解:如果出现肌痛﹑虚弱﹑磷酸肌酸激酶(CPK)升高﹑血或尿中的肌球素升高,应立即停药。横纹肌溶解也可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6) 痉挛。(7) 休克﹑过敏反应,若出现呼吸困难﹑水肿﹑红斑等任何异常,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8) 表皮脱落坏死(Lyell综合征),眼﹑粘膜﹑皮肤综合征(Stevens Johnson综合征)。(9) 间质性肺炎: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片异常的肺炎发生。(10) 低血糖:严重低血糖,易发生于老年病人,肾功能衰竭病人,应仔细观察。11)跟腱炎﹑肌腱断裂。给药期间应密切观察,如出现上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3.同类药物的不良反应:PIE综合征: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片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的PIE综合征,见于临床应用的其他新喹诺酮类药物报道,如出现上述不良反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4.其它不良反应:如观察到下列不良反应采取适当处理措施。(1) 过敏反应:皮疹﹑发热(发生率0.1~5%),荨麻疹﹑瘙痒﹑面部皮肤潮红(发生率<0.1%)。(2) 肾脏损害:BUN升高﹑蛋白尿﹑胆红素尿﹑管型尿﹑尿隐血(发生率0.1~5%),血肌酐升高(发生率<0.1%)。(3) 肝脏损害:ALT(GPT)升高(发生率≥5%),AST(GOT)﹑ALT﹑r-GTP﹑LAP﹑LDH和胆红素升高(发生率0.1~5%)。(4) 血液: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贫血(发生率0.1~5%)。(5) 消化道反应:腹泻或软便﹑恶心﹑呕吐(发生率0.1~5%),上腹不适﹑腹胀﹑黑便(发生率<0.1%)。(6) 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头晕(发生率0.1~.%),短暂性意识障碍﹑短暂性精神障碍﹑精神异常(发生率<0.1%)。(7) 其他:静脉炎(发生率≥5%),CK(CPK)升高,电解质紊乱(发生率0.1~5%),口干﹑舌炎(发生率<0.1%)。
【禁忌】: 对帕珠沙星和其它喹诺酮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有可能怀孕的妇女禁用。因药物可通过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 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建议儿童禁用本品。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用药检测血药浓度﹑尿排泄量时,Cmax﹑AUC升高,尿中回收率下降,因此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应注意剂量。
【药物毒理】: 本品主要临床不良反应为腹泻、皮疹、恶心、呕吐,实验室检查可见ALT、AST、ALP、r-GTP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加。 1、临床不良反应: (1)急性肾功能衰竭:可能会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 (2)肝功能异常、黄疸。 (3)伪膜性肠炎:可发生伴有血便的严重的肠炎,如果出现腹痛或频繁的腹泻,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处理。 (4)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症。 (5)横纹肌溶解:如果出现肌痛、虚弱、磷酸肌酸激酶(CPK)升高、血或尿中的肌球素升高,应立即停药。横纹肌溶解也可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 (6)痉挛。 (7)休克、过敏反应,如出现呼吸困难、水肿、红斑等任何异常,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8)表皮脱落坏死(Lyell综合征)、眼、粘膜、皮肤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 (9)间质性肺炎: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片异常的肺炎发生。 (10)低血糖:严重低血糖,易发生于老年病人、肾功能衰竭病人,应仔细观察。 (11)跟腱炎、肌腱断裂。 给药期间应密切观察,如出现上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同类药物的不良反应: PIE综合征: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的PIE综合征,见于临床应用的其他新喹诺酮类药物报道,如出现上述不良反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其它不良反应:如观察到下列不良反应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1)过敏反应:皮疹、发热(发生率0.1-5%),荨麻疹、骚痒、面部皮肤潮红(发生率<0.1%)。 (2)肾脏损害:BUN升高、蛋白尿、胆红素尿、管型尿、尿隐血(发生率0.1-5%),血肌酐升高(发生率<0.1%)。 (3)肝脏损害:ALT(GPT)升高(发生率≥5%),AST(GOT)、ALT、r-GTP、LAP、LDH和胆红素升高(发生率0.1-5%)。 (4)血液: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贫血(发生率0.1-5%)。 (5)消化道反应:腹泻或软便、恶心、呕吐(发生率0.1-5%),上腹不适、腹胀、黑便(发生率<0.1%)。 (6)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头晕(发生率0.1-5%),短暂性意识障碍、短暂性精神障碍、精神异常(发生率<0.1%)。 (7)其他:静脉炎(发生率≥5%),CK(CPK)升高,电解质紊乱(发生率0.1-5%),口干、舌炎(发生率<0.1%)。
【药代动力学】: 1.据文献资料:健康志愿者单剂量静脉滴注甲磺酸帕珠沙星300mg、500mg,静滴持续时间为30分钟,Cmax分别为8.99mg/L及11.0mg/L,AUCo-∞分别为13.3mg·h/L及21.7mg·h/L,t1/2β分别为1.65小时及1.88小时;Tmax均为0.5小时。2.给药后本药可迅速分布至组织和体液中,静脉滴注本药500mg后,在痰液、肺组织、胆囊组织、烧伤皮肤组织及女性生殖器官组织的浓度分别为2.49~6.24、7.95、9.85~35.5、4.54、5.00~13.9μg/g,在胆汁、胸水、腹水、脓液、盆腔液及脑脊液中的浓度分别为5.47~29.9、1.43、1.87、4.73、3.18及0.33mg/L。50~500mg单次静脉滴注30分钟,24小时内尿排泄率为90%,一次300mg一日二次给药,或一次500mg一日二次给药的尿排泄率与单次给药基本一致。3.药物经代谢后,胆汁和尿中的代谢物以葡萄糖醛酸化合物为主,其它代谢物浓度较低。肾功能障碍时,t1/2β显著延长,AUC显著升高,尿中排泄显著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