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异帕米星注射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说明书
【通用名称】硫酸异帕米星注射液
【规格】2ml:200mg
【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份硫酸异帕米星。
【剂型】注射剂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外伤或烧伤创口感染﹑肺炎﹑支气管炎﹑肾盂肾炎﹑膀胱炎﹑腹膜炎及败血症等。
【用法用量】1.本品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成人:一日400mg,分1~2次给药。|2.静脉滴注按下述要求进行:|(1)一日1次给药时,滴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2)一日2次给药时,滴注时间宜控制为30~60分钟。可根据患者年龄﹑体质和症状适当调整。|3.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受损程度调整给药剂量和给药间隔。
【药品相互作用】1.本品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以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能发生听力减退,停药后仍可能进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2.本品与神经肌肉阻滞药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肌肉软弱﹑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3.本品与头孢噻吩局部或全身合用可能增加肾毒性。|4.本品与多粘菌素类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因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后者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5.本品不宜与其他肾毒性或耳毒性药合用或先后应用,以免加重肾毒性或耳毒性。|6.本品不宜与两性霉素B﹑头孢噻吩钠﹑呋喃妥因钠﹑磺胺嘧啶钠和盐酸四环素等(以上均为注射液)联合应用,因可发生配伍禁忌。|7.本品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或青霉素类)联合常可获得协同作用。|8.本品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或青霉素类)混合可导致相互失活,需联合应用时必须分瓶滴注。|9.与代血浆类药如右旋糖酐﹑海藻酸钠,利尿药如依他尼酸﹑呋塞米及卷曲霉素﹑顺铂﹑万古霉素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与肾毒性,可能发生听力损害,且停药后仍可能发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
【注意事项】1.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者﹑失水﹑依靠静脉高营养维持生命的体质衰弱者﹑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老年患者慎用。|2.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3.有条件时疗程中应监测血药浓度(本品血药峰浓度超过35mg/L,谷浓度超过10mg/L时易出现毒性反应),并据此调整剂量,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尤其对肾功能减退者﹑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或老年患者﹑休克﹑心力衰竭﹑腹水或严重失水等患者。|4.本品静脉滴注时,不能太快。静脉滴注液的配制方法:静脉滴注前须稀释本品,一般用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复方氨基酸注射液﹑木糖醇注射液(5%)﹑复方乳酸钠注射液。|5.本品不能静脉注射,以免产生神经肌肉阻滞和呼吸抑制作用。|6.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7.应给患者补充足够的水分,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不良反应】1.常见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耳毒性)、血尿、排尿次数显著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肾毒性)、步履不稳、眩晕(耳毒性,影响前庭)、恶心或呕吐(耳毒性,影响前庭;肾毒性)。|2.少见视力减退(视神经炎)、呼吸困难、嗜睡、极度软弱无力(神经肌肉阻滞)、皮疹等过敏反应、血象变化、肝功能改变、消化道反应和注射部位疼痛、硬结等。|3.极少见过敏性休克。
【禁忌】1.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及杆菌肽过敏者、本人或家族中有人因使用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引起耳聋者禁用。|2.肾衰竭者禁用。|3.孕妇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由于本品可渗入脐带血和羊水中,可能引起胎儿的第8对脑神经损害,因此孕妇禁用。|2.本品亦可在乳汁中少量分泌,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1.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禁用。|2.其他小儿慎用,若使用本品,应根据血药浓度或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
【老人用药】1.老年患者慎用,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后可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因此在疗程中监测肾功能极为重要。|2.老年患者应采用较小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以与其年龄﹑肾功能和第8对脑神经的功能相适应。|3.老年患者有可能出现因维生素K缺乏而造成出血倾向。
【药物毒理】(罕见:发生率<0.1%;偶尔:发生率0.1%-5%;未确定:频度未明) 1、严重副作用: (1)休克:频度未明,如出现青紫、呼吸困难、胸闷、血压下降等症状时应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治疗。 (2)急性肾功能障碍:罕见(<0.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肾功能,如有异常应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3)第八脑神经(前庭神经)损害:<0.1%,若出现耳鸣、耳聋等第八脑神经功能障碍症状应停止用药,不得不继续用药时应慎重用药。 2、其他副作用: (1)过敏反应:偶可出现斑疹、瘙痒、发热等症状。出现此类情况应停止用药。 (2)肾功能异常:偶见,若出现血尿素氮、肌酐上升、尿检异常、血电解质紊乱或出现少尿、血尿、蛋白尿、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3)肝功能障碍:GOT、GPT、LDH、血清胆红素上升等情况应停止用药。 (4)血液:偶尔可能出现贫血、白血球减少、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加等血液系统症状。 (5)注射部位:肌肉注射局部偶尔可出现发红、疼痛、硬结。 (6)神经:罕见,出现四肢等部位麻木或者无力感,应注意观察,出现此类症状时应停药。 (7)消化系统:罕见出现腹泻、恶心、呕吐,有时出现食欲不振症状。 (8)维生素缺乏症:罕见会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低凝血酶原血液病、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缺乏症(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 (9)其他:罕见出现倦怠感、发热。
【药代动力学】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密闭,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