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指导】: 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时间为1.5-2.0小时。 1、为了正确计算剂量,应在给药前获知病人的体重,对于肥胖病人的剂量应按瘦人的体重计算。肾功能状态可根据血清肌酐浓度的测定而估计,或根据内在的肌酐清除率而计算。另外,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肾功能。 2、对于体表过度烧伤的病人,由于药动参数的改变,其血清药物浓度可能下降,通过测定血清药物浓度来指导用药剂量显得更重要。 3、疗程: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应尽可能缩短治疗时间。通常的疗程为7-14天,在有并发感染时,可能需要更长治疗时间。虽然延长治疗时间,奈替米星的耐受性好,但长时间给药,应检测肾功能、听力和前庭功能,如果临床有表征,应适应调整剂量。 4、在应用过程中,应通过测定血清药物浓度的峰谷值,以确保在所给剂量下的有效且安全。当测定方法可行时,峰浓度范围为4-12mcg/ml,不能超过16mcg/ml。个体间,由于肾功能状态(正常或异常)的差别,其药物浓度会变,峰浓度应控制在6-12mcg/ml,谷浓度应控制在0.5-2mcg/ml较好。对于特殊病人的血清药物浓度的有效性,应考虑致病菌的敏感性、感染的严重程度和病人的机体免疫防卫系统的功能。推荐剂量并非一成不变,仅作为首次治疗或治疗期间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选择剂量的一个指导。 5、肾功能正常患者的剂量:肾功能正常的不同年龄患者推荐剂量(详见说明书)。 (1)对于新生儿(出生6周以内的婴儿):每日用药总量为4.0-6.5mg/kg,每12小时一次,每次用量为2.0-3.25mg/kg。 (2)对于婴儿(出生6周以上)至12岁的儿童:每日用药总量为5.5-8.0mg/kg,可以每8小时一次,每次用量为1.8-2.7mg/kg;也可以每12小时一次,每次用量为2.7-4.0mg/kg。 5、肾功能损伤患者的剂量:对于肾功能损伤患者,其剂量必须个体化,以保证有效治疗浓度。调整剂量的方法有几种,但最准确的方法是基于血药浓度进行调整。如果血药浓度不能获得,而患者的肾功能又稳定,测其血清肌酐水平和肌酐清除率是最可靠的。如果肾功能进一步恶化,剂量需要大大减少。对于肾功能正常患者,其初始剂量和推荐剂量相同。对于肾功能有不同程度损伤的患者,其全天剂量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来调整剂量。 (1)对于肾功能正常患者,根据血清肌酐浓度,按前述表1所推荐的剂量调整患者的个体剂量。 (2)如果肌酐清除率已知,或可经血清肌酐水平计算而得,可用下式计算调整剂量: 患者用药剂量=前述表1推荐剂量×患者肌酐清除率/正常人肌酐清除率。 (3)此外,作为可选择的方法,也可根据下图获得由前述表1所得的调整剂量百分率,其每8小时调整一次(详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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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包括新生儿、婴儿、儿童等各年龄患者在内的严重或危及生命的细菌感染性疾病的短期治疗。感染种类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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