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药利奈唑胺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利奈唑胺适用于哪些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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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浙江医药公司发布公告,最近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两项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100ml:0.2g,300ml:0.6g),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批准药品。

公告内容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情况。

1.药物名称:葡萄糖注射液利奈唑胺。

注射剂:剂型。

规格:100ml:利奈唑胺200mg,葡萄糖4.57g(按C6H12O6计算)

注册类别:化学药品。

受理号:CYHB2050780。

国药准字H20193017原药批准文号。

浙江医药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上市许可持有人。

药品生产企业:新昌制药厂,浙江医药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申请对注射剂进行一致性评估。申请变更处方.工艺.批量.质量标准和储存条件。

批准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改变药品处方和生产工艺,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的一致性评价改变药品质量标准。

2.药物名称:葡萄糖注射液利奈唑胺。

注射剂:剂型。

规格:300ml:利奈唑胺600mg和葡萄糖13.7g(按C6H12O6计算)

注册类别:化学药品。

受理号:CYHB2050781。

国药准字H20193018原药批准文号。

浙江医药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上市许可持有人。

药品生产企业:新昌制药厂,浙江医药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申请对注射剂进行一致性评估。申请变更处方.工艺.批量.质量标准和储存条件。

批准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改变药品处方和生产工艺,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的一致性评价改变药品质量标准。

二、药品的其它相关情况。

利奈唑胺是一种细菌蛋白合成抑制剂,适用于由易感染的革兰氏阳性细菌引起的成人和儿童的以下感染:医院肺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复杂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包括糖尿病足部感染,没有并发性骨髓炎,非复杂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染。

2000年4月18日,辉瑞(Pfizer)开发的利奈唑胺首次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批准,并于2000年4月18日在美国上市。目前,江苏浩森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正大天青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通过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的一致性评价。根据Cortellis数据查询,利奈唑葡萄糖注射液全球销售额为4.11亿美元。根据米内数据查询,2020年利奈唑葡萄糖注射液国内销售额为16.46亿元,为16.46亿元。2019年1月,该公司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于2019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利奈奈唑葡萄糖注射液。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在2021年的销售额为728.43万元。

该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了一致性评估,并被接受。到目前为止,该公司已经投入了大约600万元的R&D费用来评估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的一致性。

利奈唑胺

利奈唑胺

连云港润众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由特定微生物敏感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用法用量: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利奈唑胺片: 1、院内获得性肺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包括伴发的菌血症、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1)儿童患者(出生至11岁):每8小时,10mg/kg静注或口服,建议连续治疗10-14天。 (2)成人和青少年(12岁及以上):每12小时,600mg静注或口服,建议连续治疗10-14天。 2、万古霉素耐药的屎肠球菌感染,包括伴发的菌血症: (1)儿童患者(出生至11岁):每8小时,10mg/kg静注或口服,建议连续治疗14-28天。 (2)成人和青少年(12岁及以上):每12小时,600mg静注或口服,建议连续治疗14-28天。 3、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1)儿童患者(出生至11岁): ①5岁以下:每8小时,10mg/kg口服,建议连续治疗10-14天。 ②5岁以上:每12小时,10mg/kg口服,建议连续治疗10-14天。 (2)成人和青少年(12岁及以上): ①成人:每12小时,400mg口服。建议连续治疗10-14天。 ②青少年:每12小时,600mg口服。建议连续治疗10-14天。 4、MRSA感染的成年患者应采用利奈唑胺600mg每12小时一次进行治疗。 5、在对照临床研究中,研究方案所设定的治疗所有感染的疗程均为7至28天。总的疗程由治疗医生根据感染部位和严重程度及病人对治疗的反应而制订。 6、当从静脉给药转换成口服给药时无需调整剂量。对起始治疗时应用利奈唑胺注射液的患者,医生可根据临床状况,予以利奈唑胺片剂或口服混悬液继续治疗。 利奈唑胺注射液: 1、MRSA感染的成年患者用利奈唑胺600mg每12小时一次进行治疗。 (1)在有限的临床经验中,6例儿童患者中的5例(83%),利奈唑胺对其感染的革兰阳性病原体的最低抑菌浓度为4μg/mL,经利奈唑胺治疗后临床痊愈。然而,与成人相比,儿童患者的利奈唑胺消除率和全身药物暴露量(AUC)的变化范围更宽。当儿童患者的临床疗效未达到最佳时,尤其是对于利奈唑胺最低抑菌浓度为4μg/mL的病原体,在做疗效评估时应考虑其较低的全身暴露药量、感染部位及其严重程度、以及潜在的病情(见[药代动力学]-特殊人群、儿童和[儿童用药])。 (2)在对照临床研究中,研究方案所设定的治疗所有感染的疗程为7-28天。总的疗程由治疗医生根据感染部位和严重程度及病人对治疗的反应而制订。 (3)当从静脉给药转换成口服给药时无需调整剂量。对起始治疗时应用利奈唑胺注射液的患者,医生可根据临床状况,予以利奈唑胺片剂或口服混悬液继续治疗。 2、静脉给药 (1)利奈唑胺静脉注射剂为单次使用的即用型输液袋(见供给中容器的尺寸)。静脉给药时,应在使用前目测微粒物质。用力挤压输液袋以检查细微的渗透。鉴于无菌状况可能受损害,若发现有渗透应丢弃溶液。 (2)利奈唑胺静脉注射剂应在30-120分钟内静脉输注。不能将此静脉输液袋串联在其他静脉给药通路中。不可在此溶液中加入其它药物。如果利奈唑胺静脉注射需与其它药物合并应用,应根据每种药物的推荐剂量和给药途径分别应用。利奈唑胺静脉注射剂与下列药物通过Y型接口联合给药时,可导致物理性质不配伍。这些药物包括:二性霉素B、盐酸氯丙嗪、安定、喷他眯异硫代硫酸盐、红霉素乳糖酸脂、苯妥英钠和甲氧苄啶-磺胺甲基异恶唑。此外,利奈唑胺静脉注射与头孢曲松钠合用可致二者的化学性质不配伍。 3、如果同一静脉通路用于几个药物依次给药,在应用利奈唑胺静脉注射液前及使用后,须输注与利奈唑胺静脉注射剂和其它药物可配伍的溶液(见可配伍静脉注射液)。 可配伍的静脉注射液: (1)5%葡萄糖注射液,USP。 (2)0.9%氯化钠注射液,USP。 (3)乳酸林格氏液,USP。 在使用时方可拆除输液袋的外包装袋。在室温下贮藏,避免冷冻。利奈唑胺静脉注射液可呈黄色,且随着时间延长可加深,但并不负面影响药物的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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