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作为全麻辅助用药,用于全麻时的气管插管及手术中的肌肉松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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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库溴铵。 |
本品主要成份为:糠酸莫米松;分子式:C24H30Cl2O6;分子量:52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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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 |
Schering-Plough Labo N.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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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542 |
注册证号H2014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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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作为全麻辅助用药,用于全麻时的气管插管及手术中的肌肉松弛。 |
本品适用于治疗成人、青少年和3至11岁儿童季节性或常年性鼻炎,对于曾有中至重度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症状的患者,主张在花粉季节开始前2-4周用本品作预防性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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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本品仅供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不可肌注。 (1)溶剂:本品可用下列注射液溶解成1mg/ml浓度供用,灭菌注射用水、5%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液、乳酸林格氏液、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2)稀释剂:本品用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后,可用下列注射液混合稀释40mg/L浓度供用,0.9%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林格氏液、葡萄糖林格氏液。 2、成人常用量: (1)气管插管时用量0.08-0.12mg/kg,3分钟内达插管状态。 (2)肌肉松弛维持在神经安定镇痛麻醉时为0.05mg/kg,吸入麻醉为0.03mg/kg。最好在颤搐高度恢复到对照值的25%时再追加维持剂量。 3、1岁以下婴儿对本品较敏感,应试小量,肌张恢复所需时间比成人长1.5倍。特别是对4个月以内婴儿,首次剂量0.01-0.02mg/kg即可。如颤搐反应未抑制到90%-95%,可再追加剂量。5个月至1岁的婴幼儿所需剂量与成人相似,但由于作用和恢复时间较成人和儿童长,维持剂量应酌减。与成人类似,在小儿患者中。当颤搐度恢复至对照值的25%时,重复追加初始剂量的1/4作为维持用药,不会有蓄积作用发生。 4、肥胖病人用量酌减;剖腹产和新生儿手术不应超过0.1mg/kg。 |
季节过敏性或常年性鼻炎:通常先手揿喷雾器6-7次作为启动,直至看到均匀的喷雾,然后鼻腔给药,每喷喷出糠酸莫米松混悬液100mg,内含糠酸莫米松一水合物,相当于糠酸莫米松50μg,如果喷雾器停用14日以上,则在以后应用时应重新启动。在每次用药前充分振摇容器。1.成人(包括老年患者)和青年:用于预防和治疗的常用推荐量为每侧鼻孔2喷(每喷为50μg)一日1次(总量为200μg),症状被控制后,剂量可减至每侧鼻孔1喷(总量100μg),即能维持疗效。如果症状未被有效控制,可增剂量至每侧鼻孔4喷(总量400μ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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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维库溴铵或溴离子有过敏史者禁用。 |
1.季节过敏性或常年性鼻炎在临床研究中报道与本品有关的局部不良反应(成人及青少年患者)包括头疼(8%),鼻出血如明显出血、带血粘液和血斑(8%),咽炎(4%),鼻灼热感(2%),鼻部刺激感(2%)及鼻溃疡(1%),这些不良反应常见于使用皮质激素类鼻喷雾剂时。2.鼻出血一般具有自限性,同时程度较轻,与安慰剂(5%)相比发生率较高,但与阳性对照的皮质激素(15%)相比发生率接近或较低,其他反应均与安慰剂相当。3.在小儿患者中,不良反应如头疼(3%),鼻出血(6%),鼻部刺激感(2%)及流涕(2%)均与安慰剂相当。鼻腔吸入糠酸莫米松一水合物很少发生即刻过敏反应,极少有过敏和血管性水肿的报道。罕有味觉及嗅觉干扰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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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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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于孕妇尚未进行足够或良好的对照研究。 如同其他鼻腔用糖皮质激素制剂,对于孕妇、乳母或育龄妇女,只有在用药后对母体、胎儿或婴儿的益处超过可能产牛的危害时才可使用本品。对母亲在孕期接受糖皮质激素诊治的婴儿需注意观察是否存在肾上腺功能减退。儿童用药:临床对照研究表明鼻腔用糖皮质激素可能导致儿童患者生长速度减慢。在缺乏下丘脑-垂体-肾上腺(HPA)轴抑制实验室证据的情况下,观察到的此种现象提示,对于儿童患者全身糖皮质激素暴露,与通常所采用的HPA轴功能测试相比,增长速度是更敏感的指示剂。这种与鼻腔用糖皮质激素相关的生长速度减慢的长期影响(包括对成年后身高的影响)还是未知的。停止鼻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后对生长的潜在影响还未进行充分的研究。对接受鼻腔用糖皮质激素的儿童患者(包括本品50mg)应进行例行检测(如身高检查)。延长治疗对生长的潜在影响应与获得的临床益处和可替代的非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相衡量。为减少鼻腔用糖皮质激素给药(包括本品50mg)的全身影响,应测定每位患者的最低有效量。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总计203名64岁以上(64到86岁)患者接受本品治疗,5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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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作为全麻辅助用药,用于全麻时的气管插管及手术中的肌肉松弛。 |
本品适用于治疗成人、青少年和3至11岁儿童季节性或常年性鼻炎,对于曾有中至重度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症状的患者,主张在花粉季节开始前2-4周用本品作预防性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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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 (1)神经肌肉阻断药过敏反应已有报道,本品虽罕见,但应引起注意。 (2)神经肌肉阻断药之间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故对曾有过敏史者使用维库溴铵应特别慎重。 2、组胺释放与类组胺反应:临床可偶发局部或全身的类组胺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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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须在有使用本品经验的医师监护下使用 2、本品可致呼吸肌肉松弛,使用时应给病人机械通气,直至自主呼吸恢复。 3、与吸入麻醉药同用时,本品应减量15%。 4、在可能发生迷走神神反射的手术中(如,使用剌激迷走神经的麻醉药、眼科手术、腹部手术、肛门直肠手术等),麻醉前或诱导时,应用迷走神经阻断药,如阿托品等有一定意义。 5、ICU中重症病人长时间使用维库溴铵,会导致神经肌肉阻滞延长。在持续神经阻滞时,应给予病人足够的镇静和镇痛剂,连续监测神经肌肉的传导,调节本品的用量,以维持不完全阻滞。 6、对脊髓灰质炎病人、重症肌无力或肌无力综合症患者,对神经肌肉阻断药反应均敏感,使用本品应慎重。 7、脓毒症、肾衰的患者慎用。 8、肝硬化、胆汁郁积或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持续时间及恢复时间均延长。 9、本品在低温下手术时,其神经肌肉阻断作用会延长。 10、下列情况可使本品作用增强: (1)低钾血症、高镁、低钙血症。 (2)低蛋白血症、脱水、酸中毒、高碳酸血症、恶液质。 11、对严重电解质失衡、血液的pH的改变和脱水均应尽力纠正。 12、使用本品完全恢复后的24小时内,不可进行有潜在危险的机器操作或驾驶车辆。 1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妇女使用本品尚无足够资料证明对胎儿有潜在的危害,但应权衡利弊决定是否使用。 (2)研究证明在剖腹产手术中使用临床剂量的本品,对胎儿并未显示不良反应。 (3)因妊娠毒血症使用硫酸镁的病人,能增加维库溴铵神经肌肉阻断效应,应减少维库溴铵用量,并应根椐颤搐反应慎重滴注。 (4)维库溴铵能否进入乳汁中,尚不清楚,哺乳期妇女慎用。 14、儿童用药:7周至1岁的婴儿,对本品的敏感性比成人高,用量按mg/kg计,其肌张力的恢复时间也延长1.5倍。在氟烷麻醉下儿童的ED90比成人的高(≈32g/kg),其作用和恢复时间分别减少30%和20%-30%。新生儿和婴儿的ED90与成人的大致相同(≈28g/kg),其起效时间较儿童和成人短,而作用和恢复时间较成人长。 15、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可延长起效时间。 16、药物过量:在用药过量的情况下,病人应给予机械通气,并给予适当的胆碱酯酶抑制剂(如新斯的明、吡啶斯的明、腾喜龙)作为拮抗剂。当使用胆碱酯酶抑制剂不能恢复本品的神经肌肉作用时,机械通气应持续至自主呼吸恢复。反复使用胆碱酯酶抑制剂是危险的。 |
对于涉及鼻粘膜的局部感染,在未经处理时不应使用本品。由于皮质激素具有抑制伤口的作用,因而对于新近接受鼻部手术或受外伤的患者,在伤口愈合前不应使用鼻腔用皮质激素。使用本品治疗12个月后未见鼻粘膜萎缩,同时糠酸莫米松可使鼻粘膜恢复至正常组织学表现。与任何一种药物长期使用一样,对于使用本品达数月或更长时间的患者,应定期检查鼻粘膜,如果鼻咽部发生局部真菌感染,则应停止本品或需给予适当处理。持续存在鼻咽部刺激可能是停用本品的一项指征。对于活动性或静止性呼吸道结核感染,未经处理的真菌、细菌、全身性病毒感染或眼单纯疱疹的患者慎用本品。长期使用本品后未见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HPA)轴受到抑制,但对于原先长期使用全身作用皮质激素而换用本品的患者,需仔细注意。这些患者可因停止使用全身用皮质激素而造成肾上腺功能不全,需经数月后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轴功能才得以恢复。如果这些患者出现肾上腺功能不全的症状和体征时,应恢复使用全身用皮质激素,并给予其它治疗和采取适宜措施。在全身用皮质激素换用本品时,某些患者尽管鼻部症状有所缓解,但可发生全身用药时皮质激素的停药症状如关节(和/或)肌肉痛,乏力及抑郁,这时需鼓励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