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慢性肝脏疾病引起的肝功能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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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二氯乙酸二异丙胺。 |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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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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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478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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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慢性肝脏疾病引起的肝功能损害。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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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成人一日1-3粒(20-60mg),分2-3次口服。服药剂量应随患者年龄和症状适当调整。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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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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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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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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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慢性肝脏疾病引起的肝功能损害。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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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低,停药后不良反应症状均可消失。其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精神神经系统:有时出现头痛、眩晕、困倦、嗜睡等,发生率为0.1-5%。 2、消化道:有时出现腹痛、口渴,发生率为0.1-5%;偶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发生率小于0.1%。 3、其他:偶见皮肤干燥、牙龈肿胀等,发生率小于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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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低血压者应慎用本品。肾功能损害患者服用本品时应调整剂量。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此孕妇应慎用本品,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3、儿童用药:本品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此儿童应慎用本品。 4、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本品前应检查肾功能。肾功能衰弱或损害的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应注意调整剂量。 5、药物过量:曾有研究报道,长期大剂量使用本品可导致四肢麻痹、白内障等。一旦过量,应采用催吐、洗胃等措施,并大量饮水和使用利尿药,促使本品尽快排出体外。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