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酸钠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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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玻璃酸钠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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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芬待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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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5ml:15mg |
双氯芬酸钠25mg,磷酸可待因15mg |
| 剂型 | 滴眼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成分为玻璃酸纳。 |
每片含双氯芬酸钠(C14H10Cl2NNaO2)25mg,含磷酸可待因(C18H21NO3·H3PO4·3/2H2O)15mg。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30012 |
国药准字H20113338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伴随下属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本品为复方中度镇痛药。用于治疗骨病疼痛(骨关节痛、骨折疼痛、骨科手术疼痛和癌症骨转移疼痛等)、神经痛、(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肩臂痛、腰骶神经痛等)、手术后疼痛、牙痛、痛经及癌痛。可作为癌症三阶段梯止痛治疗中的第二阶梯用药。 |
| 用法用量 |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口服。1.成人1次1~2片,1日3次。2.儿童1日每公斤体重3.5~6mg(每片按40mg计算),在医生指导下,多次服用。3.连续使用不超过7天。 |
| 不良反应 |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
1.主要为胃肠道症状,如胃部不适、恶心、呕吐等,发生率约为10%左右。2.文献报道还可有头晕、困倦、皮疹、瘙痒、水肿、黄疸、便秘或出血倾向等。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肝、肾损害,有消化性溃疡病史者以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妊娠头三个月及有阿司匹林、吗啡过敏者忌用。3.心因性、功能性与诊断不明的疼痛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妊娠头三个月禁用。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1、主要为胃肠道症状,如胃部不适、恶心、呕吐等,发生率约为10%左右。 2、文献报道还可有头晕、困倦、皮疹、瘙痒、水肿、黄疸、便秘或出血倾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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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2. 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不要在佩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
1.本品为国家特殊管理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对精神药品的管理条例,按规定开写精神药品处方和供应、管理本类药品,防止滥用。2.应注意消化道溃疡、肾损害或成瘾性的发生,但这些现象大都是长期、大剂量应用时才有出现的可能。 3.肝、肾损害,有消化性溃疡病史者慎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中磷酸可待因与中枢抑制药并用时,可致相加作用。2.双氯芬酸钠可使非甾体抗炎药的血药浓度升高。3.乙酰水杨酸可降低双氯芬酸钠的血药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