麝香保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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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麝香保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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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芬待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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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上药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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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2.5mg*24丸 |
双氯芬酸钠25mg,磷酸可待因15mg |
| 剂型 | 丸剂(水丸)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人工麝香、人参提取物、人工牛黄、肉桂、苏合香、蟾酥、冰片 |
每片含双氯芬酸钠(C14H10Cl2NNaO2)25mg,含磷酸可待因(C18H21NO3·H3PO4·3/2H2O)15mg。 |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有光泽的微丸,截面棕黄色;味苦、辛凉,有麻舌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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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068 |
国药准字H20113338 |
| 作用与功效 | 芳香温通,益气强心。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心前区疼痛、固定不移;心肌缺血所致的心绞痛、心肌梗死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为复方中度镇痛药。用于治疗骨病疼痛(骨关节痛、骨折疼痛、骨科手术疼痛和癌症骨转移疼痛等)、神经痛、(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肩臂痛、腰骶神经痛等)、手术后疼痛、牙痛、痛经及癌痛。可作为癌症三阶段梯止痛治疗中的第二阶梯用药。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3次;或症状发作时服用。 |
口服。1.成人1次1~2片,1日3次。2.儿童1日每公斤体重3.5~6mg(每片按40mg计算),在医生指导下,多次服用。3.连续使用不超过7天。 |
| 不良反应 | 本品舌下含服者偶有麻舌感。 |
1.主要为胃肠道症状,如胃部不适、恶心、呕吐等,发生率约为10%左右。2.文献报道还可有头晕、困倦、皮疹、瘙痒、水肿、黄疸、便秘或出血倾向等。 |
| 禁忌 | 孕妇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肝、肾损害,有消化性溃疡病史者以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妊娠头三个月及有阿司匹林、吗啡过敏者忌用。3.心因性、功能性与诊断不明的疼痛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妊娠头三个月禁用。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1.可抑制血清Tc及LDL-C的浓度升高,保护血管内皮细胞和基底膜完整,抑制血管壁炎症和内膜增生,抑制动脉粥样硬化的发展,同时能改善心肌代谢,增强心肌能量储备,促进DNA、RNA的合成,提高机体耐缺氧能力,增强心肌收缩力,提高血浆环腺苷酸(cAMP)水平,抑制血小板的聚集、稳定心肌细胞膜。2.麝香保心丸还具有调节机体免疫功能的作用,通过抑制巨噬细胞释放一氧化氮(NO),肿瘤坏死因子Cl(TNF-C1)等炎症介质,而达到减轻机体组织损伤的作用,并通过降低内皮素(ET)的浓度阻断心室重构过程,进一步改善心功能,对心绞痛产生有利的影响。 |
1、主要为胃肠道症状,如胃部不适、恶心、呕吐等,发生率约为10%左右。 2、文献报道还可有头晕、困倦、皮疹、瘙痒、水肿、黄疸、便秘或出血倾向等。 |
| 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为国家特殊管理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对精神药品的管理条例,按规定开写精神药品处方和供应、管理本类药品,防止滥用。2.应注意消化道溃疡、肾损害或成瘾性的发生,但这些现象大都是长期、大剂量应用时才有出现的可能。 3.肝、肾损害,有消化性溃疡病史者慎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中磷酸可待因与中枢抑制药并用时,可致相加作用。2.双氯芬酸钠可使非甾体抗炎药的血药浓度升高。3.乙酰水杨酸可降低双氯芬酸钠的血药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