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潘立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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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多潘立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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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芬待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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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为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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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mg*45片 |
双氯芬酸钠25mg,磷酸可待因15mg |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多潘立酮。 |
每片含双氯芬酸钠(C14H10Cl2NNaO2)25mg,含磷酸可待因(C18H21NO3·H3PO4·3/2H2O)15mg。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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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370 |
国药准字H20113338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消化不良、腹胀、嗳气、恶心、呕吐、腹部胀痛。 |
本品为复方中度镇痛药。用于治疗骨病疼痛(骨关节痛、骨折疼痛、骨科手术疼痛和癌症骨转移疼痛等)、神经痛、(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肩臂痛、腰骶神经痛等)、手术后疼痛、牙痛、痛经及癌痛。可作为癌症三阶段梯止痛治疗中的第二阶梯用药。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饭前15-30分钟服用。 |
口服。1.成人1次1~2片,1日3次。2.儿童1日每公斤体重3.5~6mg(每片按40mg计算),在医生指导下,多次服用。3.连续使用不超过7天。 |
| 不良反应 | 1.偶见轻度腹部痉挛、口干、皮疹、头痛、腹泻、神经过敏、倦耽嗜睡、头晕等。2.有时导致血清泌乳素水平升高、溢乳、男子乳房女性化等,但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 |
1.主要为胃肠道症状,如胃部不适、恶心、呕吐等,发生率约为10%左右。2.文献报道还可有头晕、困倦、皮疹、瘙痒、水肿、黄疸、便秘或出血倾向等。 |
| 禁忌 | 嗜铬细胞瘤、乳癌、机械性肠梗阻、胃肠出血等疾病患者禁用。 |
1.肝、肾损害,有消化性溃疡病史者以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妊娠头三个月及有阿司匹林、吗啡过敏者忌用。3.心因性、功能性与诊断不明的疼痛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慎用。 |
妊娠头三个月禁用。 |
| 儿童用药 | 1岁以下儿童由于其血-脑脊液屏障发育不完善,故不能排除对1岁以下婴儿产生中枢副作用的可能性。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本品直接作用于胃肠壁,可增加胃肠道的蠕动和张力,促进胃排空,增加胃窦和十二指肠运动,协调幽门的收缩,同时也能增强食道的蠕动和食道下端括约肌的张力,抑制恶心、呕吐。本品不易透过血脑屏障。 |
1、主要为胃肠道症状,如胃部不适、恶心、呕吐等,发生率约为10%左右。 2、文献报道还可有头晕、困倦、皮疹、瘙痒、水肿、黄疸、便秘或出血倾向等。 |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2.建议儿童使用多潘立酮混悬液。3.心脏病患者(心律失常)以及接受化疗的肿瘤患者应用时需慎重,有可能加重心律紊乱。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国家特殊管理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对精神药品的管理条例,按规定开写精神药品处方和供应、管理本类药品,防止滥用。2.应注意消化道溃疡、肾损害或成瘾性的发生,但这些现象大都是长期、大剂量应用时才有出现的可能。 3.肝、肾损害,有消化性溃疡病史者慎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1.不宜与唑类抗真菌药如酮康唑、伊曲康唑,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如红霉素,HIV蛋白酶抑制剂类抗艾滋病药物及奈法唑酮等合用。2.抗胆碱能药品如痛痉平、溴丙胺太林、山莨菪碱、颠茄片等会减弱本品的作用,不宜与本品同服。3.抗酸药和抑制胃酸分泌的药物可降低本品的生物利用度,不宜与本品同服。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中磷酸可待因与中枢抑制药并用时,可致相加作用。2.双氯芬酸钠可使非甾体抗炎药的血药浓度升高。3.乙酰水杨酸可降低双氯芬酸钠的血药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