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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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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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芬待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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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复方 |
双氯芬酸钠25mg,磷酸可待因15mg |
| 剂型 | 口服溶液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盐酸异丙嗪10毫克,愈创木酚磺酸钾250毫克,氯化铵100毫克。 |
每片含双氯芬酸钠(C14H10Cl2NNaO2)25mg,含磷酸可待因(C18H21NO3·H3PO4·3/2H2O)15mg。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379 |
国药准字H20113338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及过敏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
本品为复方中度镇痛药。用于治疗骨病疼痛(骨关节痛、骨折疼痛、骨科手术疼痛和癌症骨转移疼痛等)、神经痛、(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肩臂痛、腰骶神经痛等)、手术后疼痛、牙痛、痛经及癌痛。可作为癌症三阶段梯止痛治疗中的第二阶梯用药。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1.成人1次1~2片,1日3次。2.儿童1日每公斤体重3.5~6mg(每片按40mg计算),在医生指导下,多次服用。3.连续使用不超过7天。 |
| 不良反应 | 困倦、口干、偶有胃肠道刺激症状,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兴奋、失眠、心悸、视力模糊、排尿困难等。 |
1.主要为胃肠道症状,如胃部不适、恶心、呕吐等,发生率约为10%左右。2.文献报道还可有头晕、困倦、皮疹、瘙痒、水肿、黄疸、便秘或出血倾向等。 |
| 禁忌 | 1.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2.临产前1~2周孕妇禁用。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4.新生儿、婴儿禁用。 |
1.肝、肾损害,有消化性溃疡病史者以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妊娠头三个月及有阿司匹林、吗啡过敏者忌用。3.心因性、功能性与诊断不明的疼痛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妊娠头三个月禁用。 |
| 儿童用药 | 新生儿、婴儿禁用。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盐酸异丙嗪为抗组胺药,能对抗过敏反应所致的毛细血管扩张,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有轻度的支气管平滑肌解痉作用,亦有明显的中枢安定作用及一定的镇咳作用;愈创木酚磺酸钾是强力祛痰剂,使呼吸道腺体分泌增加,痰液被稀释,易于咳出。氯化铵为盐类祛痰药,能反射性地增加呼吸道黏膜腺体的分泌,从而使痰易于咳出,有利于粘痰的清除。 |
1、主要为胃肠道症状,如胃部不适、恶心、呕吐等,发生率约为10%左右。 2、文献报道还可有头晕、困倦、皮疹、瘙痒、水肿、黄疸、便秘或出血倾向等。 |
|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下列情况应慎用:急性哮喘、膀胱颈梗阻、骨髓抑制、心血管疾并昏迷、闭角型青光眼、肝肾功能不全、高血压、消化道溃疡、前列腺肥大、幽门或十二指肠梗阻、黄疸。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4.孕妇、哺乳期妇女和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国家特殊管理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对精神药品的管理条例,按规定开写精神药品处方和供应、管理本类药品,防止滥用。2.应注意消化道溃疡、肾损害或成瘾性的发生,但这些现象大都是长期、大剂量应用时才有出现的可能。 3.肝、肾损害,有消化性溃疡病史者慎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1.本品可增强抗胆碱药如阿托品的作用,不可同用。2.本品不得与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物以及磺胺嘧啶、呋喃妥因等并用。3.与镇静、催眠药、抗过敏药并用可增加本品对中枢的抑制作用。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中磷酸可待因与中枢抑制药并用时,可致相加作用。2.双氯芬酸钠可使非甾体抗炎药的血药浓度升高。3.乙酰水杨酸可降低双氯芬酸钠的血药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