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炔诺孕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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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复方炔诺孕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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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芬待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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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双氯芬酸钠25mg,磷酸可待因1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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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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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炔诺孕酮0.3毫克、炔雌醇0.03毫克。辅料为; |
每片含双氯芬酸钠(C14H10Cl2NNaO2)25mg,含磷酸可待因(C18H21NO3·H3PO4·3/2H2O)15mg。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1214 |
国药准字H20113338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女性口服避孕。 |
本品为复方中度镇痛药。用于治疗骨病疼痛(骨关节痛、骨折疼痛、骨科手术疼痛和癌症骨转移疼痛等)、神经痛、(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肩臂痛、腰骶神经痛等)、手术后疼痛、牙痛、痛经及癌痛。可作为癌症三阶段梯止痛治疗中的第二阶梯用药。 |
| 用法用量 | 口服。从月经周期第5日开始用药,一日1片,连服22天。服完等下次月经来后第5天重复服药。 |
口服。1.成人1次1~2片,1日3次。2.儿童1日每公斤体重3.5~6mg(每片按40mg计算),在医生指导下,多次服用。3.连续使用不超过7天。 |
| 不良反应 | 下列情况应禁用:乳腺癌、生殖器官癌、阴道有不规则出血者、肝功能异常或近期有肝病或黄疸史、深部静脉血栓、脑血管意外、高血压、心血管病、糖尿病、高脂血病、精神抑郁症及40岁以上妇女。 |
1.主要为胃肠道症状,如胃部不适、恶心、呕吐等,发生率约为10%左右。2.文献报道还可有头晕、困倦、皮疹、瘙痒、水肿、黄疸、便秘或出血倾向等。 |
| 禁忌 | 1.肝、肾损害,有消化性溃疡病史者以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妊娠头三个月及有阿司匹林、吗啡过敏者忌用。3.心因性、功能性与诊断不明的疼痛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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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妊娠头三个月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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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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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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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类早孕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困倦、头晕、食欲缺乏。2.突破性出血(多发生在漏服药时,必要时可每晚加服炔雌醇0.01毫克),闭经。3.精神压抑、头痛、疲乏、体重增加、面部色素沉着。4.肝功能损害,或使肝良性腺瘤相对危险性增高。5.35岁以上的吸烟妇女服用本品,患缺血性心脏病危险性增加。6.可能引起高血压。7.偶见过敏反应。 |
1、主要为胃肠道症状,如胃部不适、恶心、呕吐等,发生率约为10%左右。 2、文献报道还可有头晕、困倦、皮疹、瘙痒、水肿、黄疸、便秘或出血倾向等。 |
| 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时应当每年进行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向医师说明正在服用本品。2.出现下列症状时应停药:怀疑妊娠、血栓栓塞、视觉障碍、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精神抑郁、缺血性心脏病等。3.按规定方法服药,漏服药不仅可发生突破性出血,还可导致避孕失败。一旦发生漏服,除按常规服药外应在24小时内加服1片。4.哺乳期妇女应于产后半年开始服用。5.如欲怀孕,应停药并采取其他避孕措施,停药半年后再怀孕。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 |
1.本品为国家特殊管理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对精神药品的管理条例,按规定开写精神药品处方和供应、管理本类药品,防止滥用。2.应注意消化道溃疡、肾损害或成瘾性的发生,但这些现象大都是长期、大剂量应用时才有出现的可能。 3.肝、肾损害,有消化性溃疡病史者慎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本品中的炔诺孕酮能阻止孕卵着床,并使宫颈粘液粘稠度增加,阻止精子穿透;炔雌醇能抑制促性腺激素分泌,从而抑制卵巢排卵。两种成份配伍既可增强避孕作用,又减少了不良反应。 |
1.本品中磷酸可待因与中枢抑制药并用时,可致相加作用。2.双氯芬酸钠可使非甾体抗炎药的血药浓度升高。3.乙酰水杨酸可降低双氯芬酸钠的血药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