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改善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诱发的各种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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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长春西汀。 |
化学名称为:羟基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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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瑞阳制药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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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876 |
国药准字H37021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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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改善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诱发的各种症状。 |
1、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 2、对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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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开始剂量每天20mg,加入到适量的5%葡萄糖或0.9%的氯化钠注射液中缓慢滴注;以后可根据病情增加至每天30mg,或遵医嘱。 |
口服,CML每日20~60mg/kg,每周两次,6周为一疗程;头颈癌、宫颈鳞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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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颅内出血者急性期禁用。 3、严重缺血性心脏病、严重心律失常者禁用。 4、孕妇或可能已妊娠的妇女禁用。 |
1、骨髓抑制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可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停药后1~2周可恢复; 2、有时出现胃肠道反应,尚有致睾丸萎缩和致畸胎的服道; 3、偶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脱发,亦有本药引起药物性发热的报道,重复给药时可再出现。 4.国外有报道,在骨髓增殖异常的病人中,使用羟基脲出现了皮肤血管毒性反应,包括血管溃疡和血管坏死,报道出现血管毒性的病人大多数曾经或者正在接受干扰素治疗。如果使用羟基脲发生血管溃疡或者坏死,应当停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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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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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诱变、致畸胎及致癌的潜在可能,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品敏感,肾功能可能较差,故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减少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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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改善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诱发的各种症状。 |
1、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 2、对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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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症:有时可出现皮疹,偶有荨麻疹、瘙痒等过敏症状,若出现此症状应停药。 2、精神神经系统:有时头疼、眩晕,偶尔出现困倦感,侧肢的麻木感,脱力感加重。 3、消化道:有时恶心、呕吐、也偶尔出现食欲不振、腹痛、腹泻等症状。 4、循环器官:有时可出现颜面潮红、头昏等症状,偶见血压轻度下降,心动过速。 5、血液:有时可出现转氨酶升高,偶尔也出现碱性磷酸酶升高、黄疸等。 7、肾脏:偶尔可出现血尿素氮升高。 |
是一种核苷二磷酸还原酶抑制剂,可阻止核苷酸还原为脱氧核苷酸,干扰嘌呤及嘧啶碱基生物合成,选择性地阻碍DNA合成,对RNA及蛋白质合成无阻断作用。周期特异性药,S期细胞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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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出现过敏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就医。 3、长期使用应注意血相变化。 4、本品不可静脉或肌肉推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或已有妊娠可能的妇女禁用。 (2)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本品,如不得不使用,应停止哺乳。 6、儿童用药:尚缺乏本品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 7、老年用药:请参见【用法用量】或遵医嘱。 8、药物过量:尚缺乏本品过量的研究资料和报道。一旦出现过量,应立即停药,予以对症和支持治疗。 |
服用本品可使患者免疫机能受到抑制,故用药期间避免接种死或活病毒疫苗,一般停药3个月至1年才可考虑接种疫苗。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增加液体的摄入量,以增加尿量及尿酸的排泄。定期监测白细胞、血小板、血中尿素氮、尿酸及肌苷浓度。 下列情况应慎用:严重贫血未纠正前、骨髓抑制、肾功能不全、痛风、尿酸盐结石史等。 对羟基脲的处理过程应谨慎。配药或者接触装有羟基脲的药瓶时应当戴上一次性手套,且在接触含有羟基脲的药瓶或者胶囊(片)前后都要洗手。该药应当远离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