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氯噻嗪片对比盐酸胺碘酮片

3图 氢氯噻嗪片

氢氯噻嗪片

处方药 医保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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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氯噻嗪片
氢氯噻嗪片
氢氯噻嗪片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氢氯噻嗪片 氢氯噻嗪片 盐酸胺碘酮片 盐酸胺碘酮片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0.25g*100片

0.2g*24片

剂型

片剂

片剂

主要成分

氢氯噻嗪。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胺碘酮。

性状

生产企业

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

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4020796

国药准字H37021456

作用与功效

1.水肿性疾病排泄体内过多的钠和水,减少细胞外液容量,消除水肿.常见的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病综合症﹑急慢性肾炎水肿﹑慢性肾功能衰竭早期﹑肾上腺皮质激素和雌激素治疗所致的钠﹑水潴留.|2.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他降压药联合应用,主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3.中枢性或肾性尿崩症.|4.肾石症主要用于预防含钙盐成分形成的结石.

1.房性心律失常(心房扑动,心房纤颤转律和转律后窦性心律的维持)。|2.结性心律失常。|3.室性心律失常(治疗危及生命的室性期前收缩和室性心动过速以及室性心律过速或心室纤颤的预防)。|4.伴W-P-W综合征的心律失常。依据其药理学特点,胺碘酮适用于上述心律失常,尤其合并器质性心脏病的患者(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及心力衰竭)。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治疗水肿性疾病,每次25~50mg,每日1~2次,或隔日治疗,或每周连服3~5日.|(2)治疗高血压,每日25~100mg,分1~2次服用,并按降压效果调整剂量|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日按体重1~2mg/kg或按体表面积30~60mg/m2,分1~2次服用,并按疗效调整剂量.小于6个月的婴儿剂量可达每日3mg/kg.

1.负荷量:通常一日600mg(3片),可以连续应用8-10日。|2.维持量:宜应用最小有效剂量。根据个体反应,可给予一日100-400mg.由于胺碘酮的延长治疗作用,可给予隔日200mg或一日100mg。已有推荐每周停药二日的间隙性治疗方法。

不良反应

大多不良反应与剂量和疗程有关。 |1.水、电解质紊乱所致的副作用较为常见。低钾血症较易发生与排钾作用有关,长期缺钾可损伤肾小管,严重失钾可引起肾小管上皮的空泡变化,以及引起严重快速性心率失常等异位心率。低氯性碱中毒或低氯、低钾性碱中毒,氢氯噻嗪常明显增加氯化物的排泄。此外低钠血症亦不罕见,导致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及加重肾损害。脱水造成血容量和肾血流减少亦可引起肾小球滤过率降低。上述水、电解质紊乱的临床常见反应有口干、烦渴、肌肉痉挛、恶心、呕吐和极度疲乏无力等。 |2.高糖血症。本药可使糖耐量降低,血糖升高,此可能与抑制胰岛素释放有关。 |3.高尿酸血症。干扰肾小管排泄尿酸,少数可诱发痛风发作。由 于通常无关节疼痛,故高尿酸血症易被忽视。 |4.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等,但较为少见。 |5.血白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亦少见。 |6.其他,如胆囊炎、胰腺炎、性功能减退、光敏感、色觉障碍等,但较罕见。

1.心血管:较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对心血管的不良反应要少。|(1)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或窦房阻滞,阿托品不能对抗此反应;房室传导阻滞;偶有Q-T间期延长伴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主要见于低血钾和并用其它延长QT的药物时;以上不良反应主要见于长期大剂量和伴有低血钾时,以上情况均应停药,可用升压药、异丙肾上腺素、碳酸氢钠(或乳酸钠)或起搏器治疗;注意纠正电解质紊乱;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发展成室颤时可用直流电转复。|(2)由于本品半衰期长,故治疗不良反应需持续5-10天。|2.甲状腺:|(1)甲状腺机能亢进,可发生在用药期间或停药后,除突眼征以外可出现典型的甲亢征象,也可出现新的心律失常,化验T3、T4均增高,TSH下降。发病率约2%,停药数周至数月可完全消失,少数需用抗甲状腺药、普萘洛尔或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2)甲状腺机能低下,发生率1%-4%,老年人较多见,可出现典型的甲状腺机能低下征象,化验TSH增高,停药后数月可消退,但粘液性水肿可遗留不消,必要时可用甲状腺素治疗。|3.胃肠道:便秘,少数人有恶心、呕吐、食欲下降,负荷量时明显。|4.眼部:服药3个月以上者在角膜中基底层下1/3有黄棕色色素沉着,与疗程及剂量有关,儿童发生较少。这种沉着物偶可影响视力,但无永久性损害。少数人可有光晕,极少因眼部副作用停药。|5.神经系统:不多见,与剂量及疗程有关,可出现震颤、共济失调、近端肌无力、锥体外体征,服药1年以上者可有周围神经病,经减药或停药后渐消退。|6.皮肤:光敏感与疗程及剂量有关,皮肤石板蓝样色素沉着,停药后经较长时间(1-2年)才渐退。其他过敏性皮疹,停药后消退较快。|7.肝脏:肝炎或脂肪浸润,氨基转氨酶增高,与疗程及剂量有关。|8.肺脏:肺部不良反应多发生在长期大量服药者(一日0.8-1.2g)。主要产生过敏性肺炎,肺间质或肺泡纤维性肺炎,肺泡及间质有泡沫样巨噬细胞及2型肺细胞增生,并有纤维化,小支气管腔闭塞。临床表现有气短、干咳及胸痛等,限制性肺功能改变,血沉增快及血液白细胞增高,严重者可致死。需停药并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9.其他:偶可发生低血钙及血清肌酐升高。

禁忌

尚不明确。

1.严重窦房结功能异常者禁用;|2.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者禁用;|3.心动过缓引起晕厥者禁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 能通过胎盘屏障.对高血压综合征无预防作用.故孕妇使用应慎重。|2. 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

妊娠动物研究没有显示该药物具有任何致畸效应。由于该药物在动物中缺乏致畸效应所以预期该药物在人体中也没有致畸效应,到目前为止,在人和动物中进行的研究已经显示,在人体中引起畸形的物质在动物中也显示了致畸效应。在临床情况下,对于在妊娠前三个月期间应用胺碘酮而言,现在尚没有足够的相关数据来评估其可能的致畸效应。由于从闭经的第14周开始,胎儿的甲状腺开始与碘结合,在以前的应用中没有预期到对胎儿甲状腺产生的效应,所以在这一时期之后,本药物的应用导致的碘过载可以引起胎儿的生物或临床(甲状腺肿)甲状腺机能减退。因此,本药物禁忌应用于妊娠中三个月和后三个月期间。哺乳期:胺碘酮及其代谢产物以及碘可以分泌在乳汁中,其浓度高于母体血浆中的浓度。由于存在新生儿甲状腺机能减退的危险性,所以在应用本药物的情况下,禁忌实施母乳喂养。

儿童用药

慎用于有黄疸的婴儿,因本类药可使血胆红素升高。

参见其它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老人用药

老年人应用本类药物较易发生低血压、电解质紊乱和肾功能损害。

参见其它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与磺胺类药物﹑呋塞米﹑布美他尼﹑碳酸酐酶抑制剂有交叉反应。|2.对诊断的干扰:可致糖耐量降低﹑血糖﹑尿糖﹑血胆红素﹑血钙﹑血尿酸﹑血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浓度升高,血镁﹑钾﹑钠及尿钙降低。|3.下列情况慎用:|(1)无尿或严重肾功能减退者,因本类药效果差,应用大剂量时可致药物蓄积,毒性增加。|(2)糖尿病。|(3)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4)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5)高钙血症。|(6)低钠血症。|(7)红斑狼疮,可加重病情或诱发活动。|(8)胰腺炎。|(9)交感神经切除者(降压作用加强)。|(10)有黄疸的婴儿。|4.随访检查:|(1)血电解质。|(2)血糖。|(3)血尿酸。|(4)血肌酶,尿素氮。|(5)血压。|5.应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用药,以减少副作用的发生,减少反射性肾素和醛固酮分泌。|6.有低钾血症倾向的患者,应酌情补钾或与保钾利尿药合用。

1.过敏反应,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1)心电图变化:例如P-R及Q-T间期延长,服药后多数患者有T波减低伴增宽及双向,出现u波,此并非停药指征;|(2)极少数有AST、ALT及碱性磷酸酶增高;|(3)甲状腺功能变化,本品抑制周围T4转化为T3.导致T4及rT3增高和血清T3轻度下隆,甲状腺功能检查通常不正常,但临床并无甲状腺功能障碍。甲状腺功能检查不正常可持续至停药后数周或数月。|3.下列情况应慎用:窦性心动过缓;Q-T延长综合征;低血压;肝功能不全;肺功能不全;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4.多数不良反应与剂量有关,故需长期服药者尽可能用最小有效维持量,并应定期随诊,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血压;心电图,口服时应特别注意Q-T间期;肝功能;甲状腺功能,包括T3、T4及促甲状腺激素,每3-6个月1次;肺功能、肺部X射线片,每6-12个月1次;眼科检查;|5.本品口服作用的发生及消除均缓慢,临床应用根据病情而异。对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宜用短期较大负荷量,必要时静脉负荷。而对于非致命性心律失常,应用小量缓慢负荷;|6.本品半衰期长,故停药后换用其他抗心律失常药时应注意相互作用。

药物相互作用

1.肾上腺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雌激素﹑两性霉素B(静脉用药),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增加发生电解质紊乱的机会,尤其是低钾血症.|2.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尤其是吲哚美辛,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与前者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有关。|3.与拟交感胺类药物合用,利尿作用减弱。|4.考来烯胺(消胆胺)能减少胃肠道对本药的吸收,故应在口服考来烯胺1小时前或4小时后服用本药。|5.与多巴胺合用,利尿作用加强。|6.与降压药合用时,利尿降压作用均加强。|7.与抗痛风药合用时,后者应调整剂量。|8.使抗凝药作用减弱,主要是由于利尿后机体血浆容量下降,血中凝血因子水平升高,加上利尿使肝脏血液供应改善,合成凝血因子增多。|9.降低降糖药的作用。|10.洋地黄类药物﹑胺碘酮等与本药合用时,应慎防因低钾血症引起的副作用。|11.与锂制剂合用,因本药可减少肾脏对锂的清除,增加锂的肾毒性。|12.乌洛托品与本药合用,其转化为甲醛受抑制,疗效下降。|13.增强非去极化肌松药的作用,与血钾下降有关。|14.与碳酸氢钠合用,发生低氯性碱中毒机会增加。

1.增加华法林的抗凝作用,该作用可自加用本品后4-6天,持续至停药后数周或数月。合用时应密切监测凝血酶原时间,调整抗凝药的剂量。|2.增强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对心脏的作用。本品可增高血浆中奎尼丁、普鲁卡因胺、氟卡尼及苯妥英的浓度。与la类药合用可加重Q-T间期延长,极少数可致尖端扭转型室速,故应特别小心。从加用本品起,原抗心律失常药应减少30%-50%剂量,并逐渐停药,如必须合用则通常推荐剂量减少一半。|3.与β受体阻滞剂或钙通道阻滞剂合用可加重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及房室传导阻滞。如果发生则本品或前两类药应减量。|4.增加血清地高辛浓度,亦可能增高其他洋地黄制剂的浓度达中毒水平,当开始用本品时洋地黄类药应停药或减少50%,如合用应仔细监测其血清中药浓度。本品有加强洋地黄类药对窦房结及房室结的抑制作用。|5.与排钾利尿药合用,可增加低血钾所致的心律失常。|6.增加日光敏感性药物作用。|7.可抑制甲状腺摄取[123l]、[133l]及[99m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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