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草杆菌二联活菌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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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枯草杆菌二联活菌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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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乙红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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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OTC乙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妈咪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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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g*3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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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原料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组成成分为,每1克(1袋)中含活菌冻干粉37.5毫克,屎肠球菌(R-026)1.35×108个,枯草杆菌(R-179)1.5×107个,维生素C 10毫克,维生素B1 0.5毫克,维生素B2 0.5毫克,维生素B6 0.5毫克,维生素B12 1.0微克,烟酰胺2.0毫克,乳酸钙20毫克(相当于钙2.6毫克),氧化锌1.25毫克(相当于锌1.0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琥乙红霉素。 |
| 性状 | 本品为复方制剂,淡黄色细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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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20037 |
国药准字H61022351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营养不良、肠道菌群紊乱引起的的腹泻、便秘、腹胀、肠道内异常发酵、肠炎,使用抗生素引起的肠粘膜损伤等症。 |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
| 用法用量 | 用低于40℃的水或牛奶冲服,也可直接服用。二周岁以下:一次一袋,一日1~2次;二周岁以上:一次1~2袋,一日1~2次。 |
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1.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 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2.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3.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1次,共14日;|4.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5.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
| 不良反应 | 极罕见有服有本品腹泻次数增加的现象,停药后可恢复。 |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1.因出现肝毒性反应的可能性增加,故孕妇禁用。 |2.由于本品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暂停哺乳。 |
| 儿童用药 | 本品为儿童用药品。本品中的活菌是肠道益生菌,各种维生素及锌、钙的加入量是根据每日人体摄取推荐量标准加入的,因此儿童用药是安全的。 |
参见[用法用量],或遵医嘱。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缺乏老年人群的系统研究数据,如老年人药代动力学无变化,则可参考成人用法用量并遵医嘱使用。 |
| 药理作用 | 本品含有枯草芽孢杆菌和尿肠球菌,可调节人体肠道环境,促进肠道正常菌群的生长繁殖,抑制肠道致病菌的生长,从而有效保护肠道。本品含有婴幼儿生长发育所必需的维生素B1、B2,B6、B12、维生素C及烟酰胺等维生素,以及微量元素锌和矿物质钙,其加入量是根据美国FDA(食品和药品管理局)人体每日摄取推荐量(Recommended Daily Allowances)确定的。 |
1、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 注意事项 | 1.冲服时的水温不得超过40℃;2.小于3岁的婴幼儿,不宜直接服用;直接服用时,注意避免呛咳。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
| 药物相互作用 | 尚不明确。 |
1.本品可抑制卡马西平和丙戊酸等抗癫痫药物的代谢,导致其血药浓度增高而发生毒性反应。与芬太尼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代谢,延长其作用时间。与阿司咪唑或特非那定等抗组胺药合用可增加心脏毒性,与环孢素合用可使后者血药浓度增加而产生肾毒性。 |2.本品与氯霉素和林可酰胺类有拮抗作用,不推荐同时使用。 |3.本品为抑菌剂,可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效能,故当需要快速杀菌作用如治疗脑膜炎时,两者不宜同时使用。 |4.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本品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从而增加出血的危险性,老年病人尤应注意。两者必须同时使用时,华法林的剂量宜适当调整,并严密观察凝血酶原时间。 |5.除二羟丙茶碱外,本品与黄嘌呤类药物同时使用可使氨茶碱的肝清除减少,导致血清氨茶碱浓度升高和(或)毒性反应增加。这一现象在合用6日后较易发生,氨茶碱清除的减少幅度与本品血清峰值成正比。因此在两者合用时和合用后,黄嘌呤类药物的剂量应予调整。 |6.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增强肝毒性。 |7.大剂量本品与耳毒性药物合用,尤其肾功能减退患者可能增加耳毒性。 |8.与洛伐他汀合用时可抑制其代谢而使血浓度上升,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