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环磷酰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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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复方环磷酰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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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穿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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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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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穿琥宁。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006 |
国药准字H20044260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
本品适用于病毒性肺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
1、肌内注射一次100mg,一日1-2次。 2、静脉滴注一日400-800mg(一日2-4支),用氯化钠注射液分2次稀释后滴注,每次不得过400mg。临用前加氯化钠注射液适量溶解。 |
| 不良反应 |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
| 儿童用药 | ||
| 老人用药 | ||
| 药理作用 | 静脉滴注后可发生过敏性休克,血小板减少,也可发生皮肤过敏(如药疹等)。小儿腹泻,肝功能损害,血管刺激疼痛,胃肠不适。呼吸困难,寒战,发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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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
1、在使用过程中偶有发热、气紧现象,停止用药即恢复正常。 2、用药过程应定期检查血象,发现血小板减少应及时停药,并给予相应处理。 3、药物性状改变时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 5、儿童用药:目前尚无足够儿童用药的临床资料。 6、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 药物相互作用 | 1.环磷酰胺可增加血清尿酸水平,与抗痛风药如别嘌醇,秋水仙碱,丙磺舒等同用,应调整抗痛风药的剂量,使能控制高尿酸血症与痛风疾病;别嘌醇可增加环磷酰胺的骨髓毒性,如必需同用应密切观察其毒性作用。2.与大剂量巴比妥、皮质激素或氯霉素同用,可增加急性毒性。3.与阿霉素同用时,可增加心脏毒性。4.可抑制胆碱酯酶延缓可卡 因的代谢,延长可卡 因的作用并增加毒性。5.环磷酰胺可降低血浆中假胆碱酯酶的浓度,加强琥珀胆碱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使呼吸暂停延长。 |
1、本品对细菌内毒素引起发热的家兔有较强的解热作用,能促进发热的消退,作用迅速并可维持4小时以上; 2、本品有较好的抗炎作用,能对抗由二甲苯或组织胺所引起毛细血管壁通透性增高,并对肾上腺素急性肺水肿有明显对抗作用; 3、本品能缩短戊巴比妥钠引起的白鼠睡眠潜伏期,延长其睡眠时间,还能加强阀下量的戊巴比妥钠作用,引起小白鼠睡眠,该实验结果提示本品有明显的镇静作用; 4、本品能明显地促进大白鼠肾上腺皮质功能,增加机体对病原体感染的应急能力; 5、经临床病原学诊断实验和组织培养灭活试验表明本品对流感病毒甲Ⅰ型、甲Ⅲ型、肺炎腺病毒(Adv)Ⅱ型、IV型,肠合胞病毒及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均有灭活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