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颅脑外伤后综合症及其后遗症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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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三磷酸胞苷二钠。 |
益母草。辅料蔗糖粉、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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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天然药物(唐山)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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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312 |
国药准字Z13020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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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颅脑外伤后综合症及其后遗症的辅助治疗。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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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一次20mg,一日1-2次(20-40mg)。 2、静脉滴注,2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250ml中,或者4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500ml中缓慢静脉滴注。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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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病窦综合征、窦房结功能不全者禁用,缓慢性心律失常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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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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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颅脑外伤后综合症及其后遗症的辅助治疗。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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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发热、皮疹,停药后症状消失。极少数病人出现一过性轻度谷丙转氨酶升高,停药后恢复正常。本药对窦房结有明显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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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严禁静脉推注。 2、静脉滴注时,滴速不可过快,否则会引起兴奋、呼吸加快、头晕、头胀、胸闷及低血压等。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癫痫患者慎用。 4、心肌梗死、脑出血急性期慎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7、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老年用药:老年人肝肾功能下降,应慎用,剂量遵医嘱。 9、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忌食生冷食物。 2.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6.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哺乳期妇女、老人等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