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经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全程免疫后的儿童的白喉和破伤风加强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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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是白喉类毒素和破伤风类毒素。 |
柴胡 茵陈 板蓝根 五味子 猪胆粉 绿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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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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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0820043 |
国药准字Z20003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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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经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全程免疫后的儿童的白喉和破伤风加强免疫。 |
疏肝理气,健脾消食。具有降低转氨酶作用。用于慢性肝炎及早期肝硬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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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2、注射1次,注射剂量0.5ml。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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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已知对该疫苗的任何成份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期。 3、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4、注射白喉或破伤风类毒素后发生神经系统反应者。 |
此药不能长期服用,长期服用会对肝脏肾脏造成损害,反而起不到护肝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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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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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经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全程免疫后的儿童的白喉和破伤风加强免疫。 |
疏肝理气,健脾消食。具有降低转氨酶作用。用于慢性肝炎及早期肝硬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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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不良反应: (1)可出现发热反应,一般不需处理。当出现重度发热反应时,应给予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2)注射部位可出现红肿、疼痛、发痒。 (3)全身性反应有疲倦、头疼或全身疼痛等。 2、罕见不良反应: (1)局部硬结:1-2月即可吸收。 (2)过敏性皮疹:一般在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出现荨麻疹,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 3、极罕见不良反应: (1)过敏性休克:一般在注射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抢救,注射肾上腺素进行治疗。 (2)过敏性紫癜:出现过敏性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发生紫癜性肾炎。 (3)血管神经性水肿和神经系统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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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2、使用时应充分摇匀,如出现摇不散的凝块、异物、疫苗瓶有裂纹或标签不清者,均不得使用。 3、疫苗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并与1小时内完,剩余均应废弃。 4、注射后局部可能有硬结,1-2个月即可吸收,注射第2针时应换另侧部位。 5、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6、严禁冻结。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