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预防乙型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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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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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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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4005 |
国药准字Z1102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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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预防乙型肝炎。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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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HBsAg10μg。每1次人用剂量为1.0ml,含HBsAg10μg或20μg。 2、本疫苗适用于乙型肝炎易感者,尤其是下列人员: (1)新生儿,特别是母亲为HBsAg、HBeAg阳性者。 (2)从事医疗工作的医护人员及接触血液的实验人员。 3、免疫程序和剂量: (1)于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2)基础免疫为3针,分别在第0、1、6月接种,新生儿第1针在出生24小时内注射。一般易感者使用10μg/瓶,母婴阻断的新生儿每剂注射20μg/瓶。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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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甲醛以及抗生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 4、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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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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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预防乙型肝炎。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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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不良反应:一般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 2、罕见不良反应; (1)一般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 (2)接种部位轻、中度的红肿、疼痛,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 (3)接种部位可出现硬结,一般1-2个月可自行吸收。 3、极罕见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过敏性皮疹、阿瑟反应。阿瑟反应一般出现在接种后10天左右,局部红肿持续时长,可用固醇类药物进行全身和局部治疗。 (2)过敏性休克:一般在注射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抢救,注射肾上腺素进行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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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2、使用时应充分摇匀,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瓶内有异物者均不得使用。 3、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 4、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5、注射第1针后出现高热、惊厥等异常情况者,一般不再注射第2针。对于母婴阻断的婴儿,如注射第2、3针应遵照医嘱. 6、严禁冻结。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