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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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阿莫西林。 |
头孢氨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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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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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294 |
国药准字H13021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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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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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 |
成人剂量:口服。一般一次250~500mg(2~4袋),一日4次,最高剂量一日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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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
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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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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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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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青霉素类口服药物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应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
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