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嗪酰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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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吡嗪酰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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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庆大霉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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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特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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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25g*100片 |
40mg*100片 |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吡嗪酰胺。 |
本品主要成份硫酸庆大霉素。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或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947 |
国药准字H44023643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仅对分枝杆菌有效,与其他抗结核药(如链霉素、异烟肼、利福平及乙胺丁醇)联合用于治疗结核病。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痢疾或其他细菌性肠道感染,亦可用于结肠术前准备。 |
| 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常用量,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每日15~30mg/kg顿服,或50~70mg/kg,每周2~3次。2.每日服用者最高每日2g,每周3次者最高每次3g,每周服2次者最高每次4g。 |
口服。|1.成人一日240~640mg,分4次服用。|2.儿童按体重一日5~10mg/kg,分4次服用。 |
| 不良反应 | 1.发生率较高者:关节痛(由于高尿酸血症引起,常轻度,有自限性)。2.发生率较少者:食欲减退﹑发热﹑乏力或软弱﹑眼或皮肤黄染(肝毒性),畏寒。 |
少数病人服后可有食欲减退、恶心、腹泻等。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孕妇结核病患者可先用异烟肼、利福平和乙胺丁醇治疗9个月,如对上述药物中任一种耐药而对本品可能敏感者可考虑采用本品。2.本品属FDA妊娠用药C类。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1.本品具较大毒性,儿童不宜应用。2.必须应用时须权衡利弊后决定。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1.本品对人型结核杆菌有较好的抗菌作用,在pH5-5.5时,杀菌作用最强,尤其对处于酸性环境中缓慢生长的吞噬细胞内的结核菌是目前最佳杀菌药物。2.本品在体内抑菌浓度12.5μg/ml,达50μg/ml可杀灭结核杆菌。本品在细胞内抑制结核杆菌的浓度比在细胞外低10倍,在中性、碱性环境中几乎无抑菌作用。3.作用机制可能与吡嗪酸有关,吡嗪酰胺渗透入吞噬细胞后并进入结核杆菌菌体内,菌体内的酰胺酶使其脱去酰胺基,转化为吡嗪酸而发挥抗菌作用。4.吡嗪酰胺在化学结构上与烟酰胺相似,透过取代烟酰胺而干扰脱氢酶,阻止脱氢作用,妨碍结核杆菌对氧的利用,而影响细菌的正常代谢,造成死亡。 |
本品为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对各种革兰阴性细菌及革兰阳性细菌都有良好抗菌作用,对各种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及铜绿假单胞菌等有良好抗菌作用。奈瑟菌属和流感嗜血杆菌对本品中度敏感。对布鲁菌属、鼠疫杆菌、不动杆菌属、胎儿弯曲菌也有一定作用。对葡萄球菌属(包括金葡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中甲氧西林敏感菌株的约80%有良好抗菌作用,但甲氧西林耐药株则对本品多数耐药。对链球菌属和肺炎链球菌的作用较差,肠球菌属则对本品大多耐药。本品与β内酰胺类合用时,多数可获得协同抗菌作用。本品的作用机制是与细菌核糖体30S亚单位结合,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近年来革兰阴性杆菌对庆大霉素耐药株显著增多。 |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乙硫异烟胺、异烟肼、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相似的药物过敏患者可能对本品也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与硝基氰化钠作用产生红棕色,影响尿酮测定结果;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3.糖尿病、痛风或严重肝功能减退者慎用。4.应用本品疗程中血尿酸常增高,可引起急性痛风发作,须进行血清尿酸测定。5.本品亦可采用间歇给药法,每周用药2次,每次50mg/kg。 |
1.敏感菌所致的全身性感染应注射治疗。|2.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失水﹑第8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肾功能损害及溃疡性结肠炎患者。|3.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阿米卡星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4.长期口服本品的慢性肠道感染的患者仍应注意出现肾毒性或耳毒性症状的可能。|5.在用药过程中仍宜定期检查尿常规和肾功能以防止出现肾毒性,并进行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测定。 |
| 药物相互作用 | 1.本品与别嘌呤醇,秋水仙碱,丙磺舒,磺吡酮合用,可增加血尿酸浓度而降低上述药物对痛风的疗效。因此合用时应调整剂量以便控制高尿酸血症和痛风。2.与乙硫异烟胺合用时可增强不良反应。3.环孢素与吡嗪酰胺同用时前者的血浓度可能减低,因此需监测血药浓度,据以调整剂量。 |
1.与其它氨基糖苷类合用或先后连续应用,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的可能性。|2.与神经肌肉阻滞药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3.与卷曲霉素、顺铂、依他尼酸、呋塞米或万古霉素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应用,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的可能性。|4.与头孢噻吩合成可能增加肾毒性。|5.与多黏菌素类合用或先后连续应用,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6.其他肾毒性及耳毒性药物均不宜与本品合用或先后连续应用,以免加重肾毒性或耳毒性。|7.与大用量抗假单位细胞菌青霉菌类(羧苄西林、替卡西林、美洛西林、阿洛西林、哌拉西林)可使庆大霉素失活,应分别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