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造丸对比烟酸

1图 再造丸

再造丸

处方药 医保乙类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再造丸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再造丸 再造丸 烟酸 烟酸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9g*10丸

剂型

丸剂(大蜜丸)

主要成分

蕲蛇肉20g 全蝎15g 地龙5g 炒僵蚕10g 醋山甲10g 豹骨(油炙)10g 人工麝香5g 水牛角浓缩粉15g 人工牛黄2.5g 醋龟甲10g 朱砂10g 天麻20g 防风20g 羌活20g 白芷20g 川芎20g 葛根15g 麻黄20g 肉桂20g 细辛10g 附子(附片)10g 油松节10g 桑寄生20g 骨碎补(炒)10g 威灵仙(酒炒)15g 粉萆薢20g 当归10g 赤芍10g 片姜黄2.5g 血竭7.5g 三七5g 乳香(制)10g 没药(制)10g 人参20g 黄芪20g 炒白术18g 茯苓10g 甘草20g 天竺黄10g 制何首乌20g 熟地黄20g 玄参20g 黄连20g 大黄20g 化橘红40g 醋青皮10g 沉香10g 檀香5g 广藿香20g 母丁香10g 冰片2.5g 乌药10g 豆蔻10g 草豆蔻20g 醋香附10g 两头尖(醋制)20g 建曲40g 红曲5g

本品主要成分为烟酸。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香,味微甘、苦。

生产企业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189

国药准字H42021398

作用与功效

祛风化痰,活血通络。用于风痰阻络所致的中风,症见半身不遂,口舌歪斜、手足麻木、疼痛痉挛、言语謇涩。

烟酸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烟酸片: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5次,一日用量不超过10片。儿童,一次0.5-1片,一日2-3次。 烟酸缓释片: 1、本品须整片吞服,不可掰开或嚼碎。 2、本品应在少量低脂肪饮食后睡前服用。 3、口服,推荐1-4周剂量为一次1片(0.5g),一日一次;5-8周剂量为一次2片(1g),一日一次。8周后,根据病人的疗效和耐受性渐增剂量,如有必要,最大剂量可加至每天剂量为4片(2g)。 4、维持剂量推荐的维持剂量为每日1g-2g(2-4片),睡前服用。不推荐每日剂量超过2g(4片),女性患者的剂量低于男性患者。 5、如果采用本品单一治疗疗效不佳或者对更高剂量的本品耐受性差,这些患者可以采用本品与胆汁酸结合树脂或者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联合治疗。 6、在服用本品前30分钟,预先服用阿司匹林或服用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可以降低皮肤潮红的发作频率或严重性(参见不良反应)。几周后,病人对皮肤潮红迅速耐受。通过逐渐增加烟酸剂量和避免空腹服药也可大大减少皮肤潮红、瘙痒和胃肠道不适等副反应。 7、已经服用其它烟酸制剂的病人应根据推荐的起始剂量表中的剂量开始服药,并且剂量根据病人个体的疗效而定。如果停用本品时间较长,恢复治疗应包括起始阶段。 烟酸注射液/注射用烟酸: 1、成人肌内注射,一次50mg-100mg,一日5次。 2、静脉缓慢注射,一次25-100mg,一日2次或多次。 3、小儿静脉缓慢注射,一次25-100mg,一日2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1、对烟酸或本品中任何其他成份过敏者。 2、严重的或原因未明的肝功能障碍患者。 3、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患者或动脉出血患者。

禁忌

孕妇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不适用。

老人用药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理作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烟酸片: 1、本品在肾功能正常时几乎不会发生毒性反应。本品的一般不良反应有:感觉温热、皮肤发红(特别在脸面和颈部)、头痛等血管扩张反应。 2、一般服烟酸2周后,血管扩张及胃肠道不适可逐渐适应,逐渐增加用量可避免上述反应。如有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胃肠道不适,应减少剂量。 3、大剂量用药可导致腹泻、头晕、乏力、皮肤干燥、瘙痒、眼干燥、恶心、呕吐、胃痛、高血糖、高尿酸、心律失常、肝毒性反应。 烟酸缓释片: 1、对本品一般耐受性好,副反应温和、短暂。常见的副作用是发生皮肤潮红(如感觉温热、皮肤发红、瘙痒或麻刺感),可伴有头晕、心动过速、心悸、气短、出汗、寒颤和/或水肿,在极少数患者可导致晕厥。其他不良反应有腹痛、腹泻、消化不良和皮疹,偶见恶心、呕吐及鼻炎等。女性患者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普遍高于男性。 2、在临床研究或常规治疗过程中,也有报道应用烟酸制剂出现过以下不良反应: (1)全身症状:水肿、全身乏力、寒颤。 (2)心血管:房颤及其它心律失常、心动过速、心悸、直立性低血压。 (3)眼睛:中毒性弱视、囊样斑块水肿。 (4)胃肠道:活动性消化性溃疡、黄疸。 (5)新陈代谢:糖耐量下降、痛风。 (6)肌肉骨骼:肌痛。 (7)神经:头晕、失眠。 (8)皮肤:高色素沉着、黑棘皮病、斑丘疹、荨麻疹、皮肤干燥、出汗。 (9)其它:偏头痛。 3、临床实验室异常 (1)血生化:血清转氨酶(参见注意事项)、低密度脂蛋白、空腹血糖、尿酸、总胆红素、淀粉酶升高、血磷降低。 (2)血液:血小板计数减少、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参见注意事项)。 烟酸注射液/注射用烟酸: 常见皮肤潮红、瘙痒。有的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症状,并加重溃疡。偶可见荨麻疹、蚁走样瘙痒和轻度肝功能损害。

注意事项

1、 本品处方中含朱砂,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 运动员慎用。3、 服用前应除去蜡皮、聚乙烯中药丸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烟酸片: 1、症状消失后应停药。 2、老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糖尿病、青光眼、痛风、高尿酸血症、肝病、溃疡病、低血压等患者慎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烟酸缓释片: 1、本品不能用同等剂量的速效烟酸制剂替代。对于从服用速释烟酸转为本品治疗的患者,应从低剂量开始,然后再逐渐增大剂量至产生较好疗效。在用同等剂量的速释烟酸制剂替代烟酸缓释制剂的患者,已有发生严重肝脏毒性包括爆发性肝坏死者。大量饮酒和/或有肝病史的病人应慎用本品,活动性肝病或原因不明的转氨酶升高患者禁用本品。在本品治疗期间注意进行肝功能检查,应在治疗前、第一年每6-12周和1年后定期(大约6个月)检查血清转氨酶。需特别注意转氨酶升高的病人,应立即复查并增加检查频率。如有继续升高的表现,特别是升至正常值高限的3倍并持续存在,或伴有呕吐、发热和/或身体不适,应停用本品。 2、少数病例的横纹肌溶解症与联合应用烟酸(≥1g/日)和HMG-COA还原酶抑制剂有关。医生在将本品与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联合应用时应慎重权衡利弊,并严密监测病人有无肌肉疼痛、触痛、无力的征兆或症状,尤其在用药的最初几个月和增加任一药物剂量期间。在此期间,医生应考虑定期监测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和钾离子,但仍无法保证能防止严重肌病的发生。 3、患有黄疸肝炎、肝胆疾病、糖尿病或消化道溃疡的患者,在服用烟酸缓释片期间应该严格监控肝功能和血糖,以免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若患者有不稳定型心绞痛或者处于心肌梗死的急性阶段,特别是这类患者同时还服用心血管病用药(如硝酸盐、钙通道阻滞剂、肾上腺素阻滞剂)的时候,要慎用烟酸缓释片。 4、已有用烟酸治疗发生尿酸升高者,有痛风倾向的患者慎用。 5、用烟酸缓释片治疗出现与剂量相关性的血小板计数减少(剂量为2g时血小板计数平均下降11%),以及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约4%),有统计意义。因此,应对准备手术的病人进行仔细评价。烟酸缓释片与抗凝药联用时应注意观察,密切监测凝血酶原时间和血小板计数。 6、安慰剂对照研究显示,烟酸缓释片与剂量相关性血磷降低有关,虽然是暂时性降低,有发生低磷血症危险的患者应定期监测血磷水平。 7、由于烟酸主要在肝脏代谢,并主要通过肾脏排泄,所以有肝脏或肾脏疾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 8、在低脂餐后,于睡前服用本品,一般不在空腹状态下服用本品。 9、应严格按照用药与用量要求服用本品,以免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10、在停服烟酸缓释片一段时间后,应在医师指导下重新确定治方案。 11、如果患者正在服用含有烟酸或烟酰胺的营养添加剂,应告知医师,以便确定用药剂量。 12、烟酸缓释片应整片吞服,不能压碎或掰开。 烟酸注射液/注射用烟酸: 遵医嘱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烟酸缓释片: 烟酸在体内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NAD)辅酶系统中转变为NAD后发挥降脂效应。烟酸可以使总胆固醇(TC)、低密度脂蛋白(LDL-C)和甘油三酯(TG)水平下降,并使高密度脂蛋白(HDL-C)水平上升。烟酸还能降低载脂蛋白B-100(ApoB)、大部分极低密度脂蛋白(VLDL)、部分LDL和脂蛋白a[Lp(a)]的血清水平。小鼠终生服用1%烟酸溶液无致癌作用;Ames试验显示烟酸无致畸性;尚未对烟酸的生育毒性进行研究。 烟酸注射液/注射用烟酸: 本品为维生素类药。烟酸在组织呼吸过程中,作为催化重要的氧化还原反应的多种酶中的辅酶发挥作用。它可以成为基质脱下来的氧离子的受体被还原,然后经黄素蛋白的作用被再氧化,恢复到原来的状态。烟酸具有扩张血管、降低血脂、减少胆固醇合成,溶解纤维蛋白,防止血栓形成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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