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急慢性肝炎和肝硬化的辅助治疗。对食物或药物中毒时的保肝及解毒有辅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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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葡萄糖醛酸钠。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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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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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813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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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急慢性肝炎和肝硬化的辅助治疗。对食物或药物中毒时的保肝及解毒有辅助作用。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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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使用前用适量的注射用水溶解。 1、肌内注射。一次0.133-0.266g,一日1-2次。 2、静脉注射。一次0.133-0.266g,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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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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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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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急慢性肝炎和肝硬化的辅助治疗。对食物或药物中毒时的保肝及解毒有辅助作用。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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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未发现不良反应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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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有瓶口松动、瓶身裂纹者,请勿使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3、儿童用药:儿童慎用或用量酌减。 4、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慎用。 5、药理过量:尚不明确。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