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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美欣(烟酸占替诺氯化钠注射液)

希美欣(烟酸占替诺氯化钠注射液)

非处方药 医保

锦州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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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及其后遗症、脑梗塞、脑出血后引起的脑循环障碍、外周血管循环障碍性疾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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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美欣(烟酸占替诺氯化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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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希美欣(烟酸占替诺氯化钠注射液)
希美欣(烟酸占替诺氯化钠注射液)
肌苷片
肌苷片
主要成分

本品每片含肌苷0.2克,辅料为淀粉、羟丙纤维素、硬脂酸镁。

生产企业

锦州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0365

国药准字H4402004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及其后遗症、脑梗塞、脑出血后引起的脑循环障碍、外周血管循环障碍性疾病的治疗。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静脉滴注,一次0.30.6g,每日12次,用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滴注。儿童用量酌减。

口服。成人一次1-3片,儿童一次1片,一日3次。

副作用

烟酸占替诺氯化钠注射液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皮肤潮红、瘙痒、胃肠道不适、肝功能异常、心律失常等。

偶见胃部不适。

禁忌

成分

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及其后遗症、脑梗塞、脑出血后引起的脑循环障碍、外周血管循环障碍性疾病的治疗。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医嘱使用;2. 监测血压和心率;3. 避免与含酒精饮料同服;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2.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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