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述感染症: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乳突腔术后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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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环丙沙星。 |
麻黄、葛根、紫苏叶、防风、桂枝、白芷、陈皮、苦杏仁、桔梗、甘草、干姜。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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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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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352 |
国药准字Z52020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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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述感染症: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乳突腔术后感染等。 |
解表发汗,疏风散寒。用于风寒感冒,发热,头痛,恶寒,无汗,咳嗽,鼻塞,流清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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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3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对小儿适当减少滴数。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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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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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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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述感染症: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乳突腔术后感染等。 |
解表发汗,疏风散寒。用于风寒感冒,发热,头痛,恶寒,无汗,咳嗽,鼻塞,流清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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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中耳痛及瘙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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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外,应同时给予口服制剂等全身治疗。 3、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会引起眩晕。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4、出现过敏症状时应立即停药。 5、使用本品的疗程以4周为限。若继续给药时,应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尚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所做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7、儿童用药: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它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