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述感染症: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乳突腔术后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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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环丙沙星。 |
蛇胆汁、平贝母。辅料为蔗糖、蜂蜜、杏仁水、薄荷脑、乙醇、苯甲酸钠、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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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盛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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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352 |
国药准字Z20053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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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述感染症: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乳突腔术后感染等。 |
祛风止咳,除痰散结。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咳痰不爽或久咳不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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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3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对小儿适当减少滴数。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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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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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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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述感染症: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乳突腔术后感染等。 |
祛风止咳,除痰散结。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咳痰不爽或久咳不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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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中耳痛及瘙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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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外,应同时给予口服制剂等全身治疗。 3、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会引起眩晕。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4、出现过敏症状时应立即停药。 5、使用本品的疗程以4周为限。若继续给药时,应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尚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所做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7、儿童用药: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孕妇、体质虚弱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