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砂养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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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香砂养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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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硝唑葡萄糖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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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200丸 |
250ml:甲硝唑0.5g与葡萄糖125g |
| 剂型 | 丸剂 |
注射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白术﹑半夏﹑陈皮﹑豆蔻﹑茯苓﹑甘草﹑广藿香﹑厚朴﹑木香﹑砂仁﹑香附﹑枳实。 |
主要成份:甲硝唑。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浓缩丸;气微,味辛、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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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296 |
国药准字H64020028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呕吐酸水,胃脘满闷,四肢倦怠。 |
本品主要用于厌氧菌感染的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静脉滴注:|1.成人常用量:厌氧菌感染,静脉给药首次按体重15mg/kg(70kg成人为1g),维持量按体重7.5mg/kg,每6~8小时静脉滴注一次。|2.小儿常用量:厌氧菌感染的注射剂量同成人。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5%~30%病例出现不良反应,以消化道反应最为常见,包括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部绞痛,一般不影响治疗;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眩晕,偶有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多发性神经炎等,大剂量可致抽搐。少数病例发生荨麻疹、潮红、瘙痒、膀胱炎、排尿困难、口中金属味及白细胞减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 禁忌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儿童用药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1、15-30%病例出现不良反应,以消化道反应最为常见,包括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部绞痛,一般不影响治疗。 2、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眩晕,偶有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多发性神经炎等,大剂量可致抽搐。 3、少数病例发生荨麻疹、潮红、瘙痒、膀胱炎、排尿困难、口中金属味及白细胞减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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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 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对诊断的干扰:本品的代谢产物可使尿液呈深红色。2. 原有肝脏疾患者,剂量应减少。出现运动失调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应停药。重复一个疗程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3. 本品可抑制酒精代谢,用药期间应戒酒,饮酒后可能出现腹痛﹑呕吐﹑头痛等症状。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能增强华法林等抗凝药物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