藿香正气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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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藿香正气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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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硝唑葡萄糖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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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太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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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ml*10支 |
250ml:甲硝唑0.5g与葡萄糖125g |
| 剂型 | 口服液 |
注射剂 |
| 主要成分 | 苍术、陈皮、厚朴(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藿香油、紫苏叶油。辅料为聚山梨酯80、肉桂油。 |
主要成份:甲硝唑。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澄清液体;味辛,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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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409 |
国药准字H64020028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化湿,理气中和。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带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主要用于厌氧菌感染的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
静脉滴注:|1.成人常用量:厌氧菌感染,静脉给药首次按体重15mg/kg(70kg成人为1g),维持量按体重7.5mg/kg,每6~8小时静脉滴注一次。|2.小儿常用量:厌氧菌感染的注射剂量同成人。 |
| 不良反应 | 本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皮疹、瘙痒、头晕等。 |
15%~30%病例出现不良反应,以消化道反应最为常见,包括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部绞痛,一般不影响治疗;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眩晕,偶有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多发性神经炎等,大剂量可致抽搐。少数病例发生荨麻疹、潮红、瘙痒、膀胱炎、排尿困难、口中金属味及白细胞减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 禁忌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1、15-30%病例出现不良反应,以消化道反应最为常见,包括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部绞痛,一般不影响治疗。 2、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眩晕,偶有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多发性神经炎等,大剂量可致抽搐。 3、少数病例发生荨麻疹、潮红、瘙痒、膀胱炎、排尿困难、口中金属味及白细胞减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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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且应有医师指导;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本品含生半夏,应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宜过量或长期服用。用药后如出现说明书描述的不良反应或其他不适时应停药,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孕妇及哺乳期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且应有医师指导。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对诊断的干扰:本品的代谢产物可使尿液呈深红色。2. 原有肝脏疾患者,剂量应减少。出现运动失调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应停药。重复一个疗程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3. 本品可抑制酒精代谢,用药期间应戒酒,饮酒后可能出现腹痛﹑呕吐﹑头痛等症状。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能增强华法林等抗凝药物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