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苦参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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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注射用苦参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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酚磺乙胺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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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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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注射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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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苦参素。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酚磺乙胺。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025 |
国药准字H64020089 |
| 作用与功效 | 1.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黄疸型肝炎。|2.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本品用于防治各种手术前后的出血,也可用于血小板功能不良、血管脆性增加而引起的出血,亦可用于呕血、尿血等。 |
| 用法用量 | 1.本品可用于肌肉注射或静脉滴注。|2.剂量:用于肝炎治疗,每日一次,400~600mg。12周为一疗程。用于白细胞减少,每日2次,每次200mg。|3.给药方法:|(1)肌肉注射:将冻干粉适量注射用水溶解后肌肉注射。|(2)静脉滴注:将冻干粉用适量5%获10%葡萄糖溶解,后加入到250~500m葡萄糖液中,缓慢静滴。 |
1、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一次0.25-0.5g,一日0.5-1.5g。静脉滴注:一次0.25-0.75g,一日2-3次,稀释后滴注。 2、预防手术后出血:术前15-30分钟静滴或肌注0.25-0.5g,必要时2小时后再注射0.25g。 |
| 不良反应 | 个别患者肌内注射后出现局部疼痛,改为深部注射后可减轻。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恶心﹑呕吐﹑口苦﹑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个别病人可出现注射部位发红。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有严重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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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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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无儿童用药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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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减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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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肌肉注射时,个别患者注射后出现局部疼痛,改为深部注射后可减轻,常内阻的不良反应有头晕,恶主,呕吐,口苦,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个别病人可出现注射部位发红。 |
本品毒性低,可有恶心、头痛、皮疹、暂时性低血压等,偶有静脉注射后发生过敏性休克的报道。 |
| 注意事项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2.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3.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4.用药后出现药疹者应停药。|5.不宜静脉推注及快速滴注。 |
1、本品可与维生素K注射液混合使用,但不可与氨基己酸注射液混合使用。 2、儿童用药:遵医嘱。 3、老年用于:可用本品。 |
| 药物相互作用 | 与水合氯醛等中枢抑制剂有协同作用,对苯丙胺等中枢兴奋剂有拮抗作用,可易化士的宁的惊厥效应。 |
本品能增强毛细血管抵抗力,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并能增强血小板聚集性和粘附性,促进血小板释放凝血活性物质,缩短凝血时间,达到止血效果。 |